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事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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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拆除 1.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包括送达回证); 《关于对逾期或者拒不拆除违法建筑的当事人 实施信用管理和信息公示的通知》(沪城管执〔2016〕114号) 当事人未在限定期限内拆除违法建筑的,限定期限过后可将当事人信息纳入信用管理并向社会公示,5年(自然人2年) 区城管执法局;街镇人民政府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责令限期拆除 2.违法搭建法律后果告知单(包括送达回证); 3.帮助拆除违法建筑委托书; 4.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认定书; 5.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通知单; 6.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建筑告知书; 7.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 区城管执法局;街镇人民政府 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