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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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1.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包括送达回证); 2.解除暂扣物品决定书(包括送达回证); 3.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及批准书(包括送达回证); 4.罚没收据及物品处理记录(包括物品销毁记录及照片、拍卖变卖材料等); 5.加处罚款决定书; 6.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7.陈述申辩笔录; 8.陈述申辩复核意见书; 9.强制执行申请书。 | 区城管执法局;街镇人民政府 | 不予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