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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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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重组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3-25
  • 发文字号: 宝国资委〔2022〕5号
  • 发文日期: 2022-03-2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国资委

各区管企业、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工作要点》经区国资委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特此通知。

 

 

 


 

宝山区国资委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国资委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宝山“科创之城、开放之城、生态之城、幸福之城”四个之城的建设目标,紧扣国资委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聚焦重点,强化服务,增强合力,不断做大做强做优国资国企,助力宝山北转型发展和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

一、总体目标

规范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严格执行工作规则、履职内容、报告制度,界定事权责边界,形成有效机制;定期组织实地调研和工作交流,了解情况并收集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中心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于监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二、主要任务

()服务企业董监事会工作

1、持续加强董监事会规范化管理。按照《宝山区国资委、集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有关报告管理办法》和《宝山区国资委、集资委受理监管企业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报告办法》,严格执行董监事会报告制度,服务监事会对企业进行全面监管,并及时完成直管企业监督评价报告,有效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2、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围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方案》等,结合国企改革进展,做好相应章程修改和完善,为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供建设性意见。同时在已有区属国有企业董监事信息汇总的基础上开发信息新系统,使得企业董监事人员信息更加清楚直观,便于查找以及集中管理,为更好服务监管企业、完善董监事会运作管理谋求新思路。

(二)加强工作指导和培训

1、加强履职资格培训和指导。着眼于董监事会各类组成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组织专业力量提供各类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外派监事、外部董事履职能力,为董监事会规范化运作,优化公司治理做好服务。同时按照市、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要求和目标,逐步梳理和完善直管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加强董监事会治理指导和服务。坚决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是涉及企业三重一大事项要先经党组织会议讨论研究,再按照相关会议的工作规则走股东会、董事会流程,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议事决策程序到位不遗漏。同时按照《综合改革方案》中“1+5+X”国资国企结构布局,配合各项改革规划事项的时间,推动董监事会对企业重大事项参与权、知情权与监督权的落实,加强董监事会治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全面提升企业治理水平。

()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和工作交流

1、健全工作交流。通过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秘书例会,挖掘、交流、推进公司法人结构治理中的好办法、好措施,认真学习贯彻董监事会工作规则、董监事会报告办法和外派监事会主席和外派监事履职目标等文件精神,指导服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加强建设促进发展。

2、加强调研工作。组织开展董监事业务培训,组织对监管企业进行调研,学习外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业务培训、企业调研和学习考察,扬长避短,不断完善区属国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助力和支撑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三、工作重点

(一)逐步完善区属国有企业董监事会人员配置,并围绕国资委年度重点工作,配合开展调研及研学活动,深化董监事会人员履职实践。

(二)督促完成半年度、年度直管企业监督评价报告,以及相关专项监督报告等,提高董监事会人员履职能力。

(三)定期举行董监事会成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加强直管企业董监事秘书长工作沟通,规范董监事会人员履职服务保障等。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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