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关于持续深化农村综合帮扶促进强村富民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开展我区第三轮农村综合帮扶工作(2023-2027年),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农村综合帮扶促进强村富民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涉农区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帮扶工作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明确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细化生活困难农户精准帮扶措施,结合宝山实际制定《宝山区关于持续深化农村综合帮扶促进强村富民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三部分,包括帮扶对象、帮扶资金来源和使用、帮扶措施。
第一部分是帮扶对象。主要概括为两类:一类是困难农户:包括本区农村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未覆盖到的生活困难农户,以及享受社会救助政策后仍然家庭收入低、支出负担重且村民公认的生活困难农户,其中收入标准原则上为低于本市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另一类是享受区财政基本
运转经费补贴的村:有基本农田且村集体经济收益前三年平均数小于1000万元。
第二部分是帮扶资金来源和使用。对于生活困难农户的帮扶,继续以宝山工业园区华域地块项目作为本区生活困难农户帮扶“造血”项目。区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将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拨付至各村。
第三部分是帮扶措施。一是推动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鼓励通过财政资金、乡村振兴投资资金,择优选择和建设帮扶项目;二是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利用区、镇集体经济发展平台,围绕宝山六大重点产业方向,盘活存量资产,推动二次开发,做大做强农村集体经济;三是提升村级治理效能。鼓励村级组织通过积分制、提供助餐点、促进村民就业增收等方式,引导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在参与中受益;四是精准帮扶生活困难农户。各相关街镇每年要认真组织开展生活困难农户的认定和帮扶;五是拓宽结对帮扶路径。一方面持续深化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选派驻村指导员;另一方面加强政企结对帮扶力度,鼓励区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支持和参与本区农村综合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