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机构: 宝山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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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
综合政务 | 机构信息 | 机关简介 | 1. 机关名称 2. 门户网站 3. 办公地址 4. 办公时间 5. 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 6. 邮政编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综合政务 | 机构信息 | 机关职能 |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本部门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综合政务 | 机构信息 | 机构设置 | 1.内设机构名称 2.主要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综合政务 | 机构信息 | 下属单位 | 1.单位名称 2.主要职责 3.办公地址 4.办公时间 5.联系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综合政务 | 人事信息 | 领导分工 | 1.姓名 2.职务 3.工作分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综合政务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1.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 2.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3.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综合政务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3.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综合政务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综合政务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1.政府信息的索引 2.政府信息的名称 3.公开依据 4.公开时限 5.公开内容 6.公开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年生成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综合政务 | 政府信息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依申请公开表格和途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综合政务 | 政府信息公开 | 规范性文件 | 1.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 2.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综合政务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 包括文字解读、专家解读、领导解读、图解图表、视频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综合政务 | 财政信息 | 财政专项资金 | 专项资金分配或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综合政务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预决算、单位预决算(含“三公”经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综合政务 | 财政信息 | 预算绩效管理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综合政务 | 建议提案 | 建议提案 | 本单位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重点工作 | 重点业务工作 | 房地产市场管理 | 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证明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重点工作 | 重点业务工作 | 保障性住房 | 保障性住房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重点工作 | 重点业务工作 | 保障性住房 | 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重点工作 | 重点业务工作 | 保障性住房 | 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登录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重点工作 | 重点业务工作 | 保障性住房 | 宝山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房源清单、选房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重点工作 | 重点业务工作 | 住宅修缮 | 住宅修缮工程后评估考核结果公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权力事项 | 行政许可 | 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审核 | 基本信息、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地点、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咨询投诉、常见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二十七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七条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房管市〔2009〕213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沪房管市〔2010〕246号)第二条上海市住房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权力事项 | 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结果 | 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权力事项 | 行政征收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 房屋征收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颁布第590号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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