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事项详情
事项详情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渠道和载体
办结环节产生信息 12.《宝山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明细表》 13.《宝山区“区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明细表》 14.《宝山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审批汇总情况》 15.《宝山区“区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审批汇总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区人社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就促中心 特定群体 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