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21-56122700
  • 邮政编码:201999
  • 单位地址:友谊支路79号4楼
  •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是主管民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挂上海市宝山区社会组织管理局牌子。共设8个科室、6家直属事业单位和2家社会组织。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制度,拟订民政发展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社会救助工作。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社区综合帮扶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拟订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负责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政府保障项目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指导街(镇)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研究分析居民经济状况。

(四)负责特困儿童社会福利工作。拟订社会福利事业相关实施办法。负责孤儿救助,指导孤弃儿童保障和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牵头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五)负责养老服务工作。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指导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负责残疾人相关权益保障工作。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负责城乡重度残疾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障的复核工作。

(七)负责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的指导、管理、协调和服务,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加强补贴资金的初审、监督和检查,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八)负责慈善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慈善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管理慈善募捐活动。负责慈善组织的指导。推进慈善信息公开和共享以及慈善表彰。提出福利彩票销售网络规划建议,负责建立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的初审,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者的代销行为。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九)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组织指导各街镇开展居(村)民委员会选举。牵头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街道社区层面共治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社区服务政策,牵头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十)负责职业社会工作者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社会工作者及其专业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服务工作,推进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专业社会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区划和政区地名工作。负责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管理,负责政区名称的审核报批,负责居(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更名、命名等审核报批。承担基本管理单元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并负责居民的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负责婚姻介绍机构的指导,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三)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行业标准化建设,负责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殡葬服务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初审。

(十四)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负责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以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为社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社会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工资基金核定和年金报备工作。协助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开展群众活动团队备案。

(十五)统筹协调相关社会建设工作。研究提出相关加强社区建设的政策建议,督促检查相关社区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推广相关社区建设典型经验。负责社区信息化建设及“社区通”顶层设计、统筹推进、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十六)引导扶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负责区社区公益服务扶持引导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创建公益基地,做好创建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承接政府购买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的服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七)负责本区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民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等综合执法,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健全落实民政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要加强和改善城乡社区治理,提升治理水平,补齐治理短板,提高社区治理智能化水平。落实社会组织改革政策措施,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系。落实新时代社会福利政策措施,全面建成“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落实面向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新的社会福利政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法治化,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进一步夯实民政托底保障作用。适应建设本市高效便捷的社会服务体系要求,不断提升社区事务受理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二十)与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