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数据局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21-56569800
  • 邮政编码:2019999
  • 单位地址:密山路4号
  •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区数据局

上海市宝山区数据局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数据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本市有关数据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发展规划。结合本区实际,拟订促进数据和信息化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数据发展管理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二)协调落实国家和市大数据战略。推动落实数字中国建设相关工作,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数据和信息化领域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协调数据发展管理。统筹推进数据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协调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推进、指导、协调全公共数据收集、治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授权运营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指导推动社会经济各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资源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互联互通。协调开展区域数据合作。

(四)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产业发展。研究提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目标,建立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协调推进相关数字经济重大工程和市试点示范项目,协同做好数字经济活动监测工作,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拟订数字产业政策,协调推进数字产业布局规划,推进依托数字技术、数字要素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推动完善数字产业发展服务体系,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五)推进信息及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组织拟订相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指导信息管线、通信网络工作以及统筹推进与数据相关的算力(数据中心)、区块链、物联网等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数字网络设施体系建设,指导信息及数字基础设施管理和运营服务。指导城市物联感知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协同推进数据领域重要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

(六)协调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负责城市数字化转型重大政策举措的统筹推进、考核评估、应用推广等。组织推进经济数字化、生活数字化、治理数字化,优化城市数字化生态。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七)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落实市数据基础制度建设要求,组织拟订数据领域配套制度规范。负责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协调开展数据服务行业管理,促进数商业态发展。

(八)组织和管理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负责区级部门信息化项目的归口管理和专业评审,提出信息化专业领域年度预算项目安排计划。对街镇(园区)信息化项目提出技术审核建议

(九)协调推进电子政务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及支撑体系建设。负责推进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负责本区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

(十)推进电子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指导推进区级部门数字化应用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系统规划建设。负责区级数字化建设、运维、运营项目的审核管理。

十一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指导监督全区“一网通办”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优化再造。负责制定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和有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