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宝山区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主动融入法治建设新常态,扎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为加快推动宝山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江新城区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宝山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1、落实主体责任
在机构改革大背景下,我区同步调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全部纳入成员序列,由20家扩充至28家,形成了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制定《2019年宝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从营造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10个方面36项指标,精准固化量化全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2、明确法治方向
一是积极对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贯彻落实中央、上海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部署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逐一细化量化指标,逐一落地落实,以创促建、以创促改,在全区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是积极对接科创板试点。抓紧“上海证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机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组织全区33家科创型高成长的企业及重点科创园区至上交所培训。制定《宝山区着力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本区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暨“展翅计划”的实施意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企业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供合法路径保障。
三是积极对接高标准营商环境。发布《宝山区关于全力优化环境全心做好服务全面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宝山区关于建立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制度》及《宝山区2019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计划(2.0版)》《涉民营企业民商事审判和执行白皮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获得感最强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管家”体系,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高地。
3、健全基层多元治理格局
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编印《宝山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范例汇编》,制定《关于深化完善本区村级民主监督的实施办法》,依法依规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充分运用“社区通”开展线上居(村)务公开。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建立区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重点培育单位库制度,指导5个村作为重点培育(候选)单位,进一步夯实基层群众自治的法治基础。
4、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全面强化普法责任制。根据《宝山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40家区级机关重新调整确认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制,召开评议会,邀请专家团对4家重点执法单位开展履职评议。
二是广泛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启动“金融领域扫黑除恶”远离非法集资、“青春追梦·众志扬法”、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乡村法治大讲堂等项目。
三是全覆盖式开展“宪法学习工程”。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网络等广覆盖、多类型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依托“宝山法宣”微信公众号、宝山电台《与法同行》栏目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以案释法等互动活动,有力推动宪法精神入户如脑如心。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突出减权去利,更高质量简政放权
一是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放管服”改革链条。印发《宝山区行政审批目录(2019版)》,全区审批事项总数从2018年的558项进一步精简至540项,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加大。446项具有法定期限的审批事项中,409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期限基础上减半,大幅降低审批耗时,总体压缩率位居全市第二。
二是逐项明确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编制形成我区“证照分离”改革行政审批事项《“落地”举措清单》和《配合举措清单》,分别提出236条“落地”举措和146条配合举措,进一步加快市场主体准入速度。
2、突出“互联网+”,更高标准优化服务
一是铺开线下“单一窗口”服务模式。制定《宝山区“单一窗口”改革实施方案》,我区综合业务、市场准入、工程建设项目、税务服务及统一出件5类“单一窗口”投入运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线下政务服务新机制基本建成。“单一窗口”年内实现收件32927件,发放结果性文件(证照)22819件。
二是提升“一网通办”在线服务效能。通过人工智能自助终端简化前期申请,高频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共享应用优化中期审批;开通网上预约,已实现网上预约34676次,网上办理量为69110次;推出 “一网通办”免费政务快递服务提速后期物流环节,让“快递送”代替“企业跑”,目前已寄出各类证照7600余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3、突出问题导向,更高水平加强监管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年度制定的150项双随机抽查任务开展实际抽查,涉及检查对象共计85205户,出动监管人员22857人次。(区市场监管局与区教育局、区房管局开展“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房地产经纪专项整治”、“民办培训机构联合检查”联合抽查三次),有效扩大“双随机”监管的横向跨部门使用。
二是执行“僵尸企业”清理吊照制度,共计清理各类“僵尸企业”22318户。
三是严格落实免罚清单,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审慎使用自由裁量权。根据《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要求,对涉及广告、消保、合同格式条款等领域共112件案件不予处罚。
四是强化信用管理,推进“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惩戒机制。当年度累计将1048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名单,另有242户已及时更正免于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建立健全
1、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施推进会”会议精神。区政府统筹协调推进《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细化明晰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的操作规则,形成重大行政决策闭环式运行制度体系。梳理形成《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全面梳理全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19件。加强合法性审核,年内对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论证。对19件各部门起草的合同、协议、备忘录等予以合法性论证。
3、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合同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选聘机制,15名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接受聘书。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机制和参与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通过委托政府法律顾问出庭应诉,聘请政府法律顾问担任行业专业委员会咨询员,积极引导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4、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加强信息发布,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政民互动实效,夯实基本公开规范。2019年,各单位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97.62%。其中,区级部门(不含区本级)公文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率为97.42%,各街镇(园区)公文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率为99.18%。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理顺行政执法体制
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总体部署,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明确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基本完成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工作。
2、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责任落实。将其纳入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和法治督查要点,稳步推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调研工作,出台《宝山区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实施细则》。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法资格审查,梳理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证情况,审核执法证申领资格350人次,换发《执法证》351本,注销《执法证》230本,目前全区现行有效执法证1898张。完成122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岗前培训。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根据《2019年宝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要求,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围绕住宿、餐饮、交通、旅游、商业零售、猪肉价格等重点领域,严查违规涨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二是开展食品领域执法检查。监督抽检各类食品6202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8.2%,立案查处116件。执法检查食品经营单位4.5万户次,立案查处875件次。三是开展药品领域执法检查。完成药品监督抽验330件,专项抽验100件,快检313件,查处药品类违法案件23件。全区33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统一安装禁毒智能化监管系统,加强流通领域特殊类药品监管。四是开展医疗器械领域执法检查。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执法检查6项,立案查处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8件。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畅通诉求解决渠道
一是完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推进“人民满意窗口”标准化创建,信访处理事项一次性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较去年有所提升,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7.2%。
二是12345市民服务热线深化政民互动,受理热线工单72161件,按时办结率、实际解决率进步明显。
三是行政复议成为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201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5件,受理143件,审结133件,其中纠错3件。
2、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区公安分局、人大、政协、司法局、信访办等多部门参与形成多方联动的大调解体系,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分级排查和多元化解。针对户政类信访、治安调解、交通事故调解等易引发矛盾的执法环节,引入第三方调解力量,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保险行业进驻交警支队参与事故调解,将审核关口的前移,有效赔偿调解的成功率大幅提升。通过创新人民调解与“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工作机制,全区各级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为98.41%,全区110警情总量同比下降18.2%,有力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能级
区法院积极推动诉讼服务事项跨区域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区公安分局率先完成派出所窗口业务“进一网、能通办、全覆盖”,窗口服务好评率达98.59%;区检察院成立本市第一家驻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规范化水平;区司法局推进“智慧公证”建设,升级涉外公证书的认证代办、快递送证等配套服务。有效地提升各类市场主体与人民群众在获取法律服务时的体验感和便捷性。
(六)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强化制度保障
区委办、区府办联合印发《宝山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具体工作任务。印发《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督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督察考核机制,将督察结果和法治建设成效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凝聚思想共识
进一步发挥区内培训轮训的主渠道作用,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四大主体班次设置“依法治国单元”(“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处级领导进修班”、“领导能力培训班”)。国家宪法日期间,全体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区统一网上学法专项测试,进一步提升全区党政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3.落实述法制度
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采用全面述法与专项工作述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本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一是在全区各单位中开展全面述法。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报告年度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情况。二是区委依法治区委成员单位做专项述法。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第一次会议上开展专项工作述法。在司法、执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会议上分别由副组长就各组的专项工作做述法报告,小组成员代表就本领域做述法报告,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意识的切实提升。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0年,区政府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一目标,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固优势、补短板,努力推动本区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推进上体现新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路线图”,保证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时序进度。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举措督查力度,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和难点,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做到精准发力和科学推进,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要认真发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体系的引领示范作用,将示范创建整改工作列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范围,定期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改革工作上有新成效
围绕到2020年形成整体协同、高效运行、精准服务、科学管理的智慧政府基本框架的目标,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抓实抓深“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提升“一网通办”成熟度、成效度。编制出台《宝山区行政审批目录(2020版)》,做好上海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延伸落地。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力争到2020年底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公众参与度水平显著提升。
(三)在完善政府依法行政决策上有新提升
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管理,要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立项各环节网上运行和目录清单网上公示,重大行政决策五个法定程序的流转、监控和分析;要明确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和流程,规范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格式,落实合法性审查时限;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探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案卷专项评查,严格责任追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和决策卷宗规范化。
(四)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有新作为
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突破口,把行政执法的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作为提高行政执法成效的关键点,通过行政执法的程序、机制的调整,调动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带动公众和全社会对行政执法的配合和支持,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上有新方式
要进一步推动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全面运行,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非诉讼争议解决服务。要进一步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程序意识,有效指导全区行政机关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行政应诉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