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监委:
按照上海市宝山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对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督管理的监察建议》(宝监〔2022〕34号)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及时传达监察建议书相关内容,对整改落实事项进行研究部署。针对监察建议反馈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谈话提醒机制。定期开展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重点审查民政资金是否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有无优亲厚友、违规操作、擅自改变民政资金用途和截留、挪用、挤占民政资金的现象;定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对象申请、审核、确认、资金发放等程序,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死亡保”等现象发生,确保救助政策落地落实。强化干部日常监督,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要时间节点的谈心谈话,通过谈心谈话,有效帮助干部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短板,及时防微杜渐,针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目前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已初步拟定每月谈心谈话重点,并将谈心谈话工作具体化、实效化,确保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细化动态管理制度。对在册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对象实施分类复核,到期审核。通过电话回访和利用线上平台等方式对社会救助对象信息进行即时核对。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实行数据共享,定期核对社会救助对象家庭财产状况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式核对。严格落实申请对象复核工作,每月按比例随机抽取救助对象,通过上门走访核查的方式,全面了解申请对象家庭人口、收入及财产状况,发现有变化的,及时核查、调整,并做好动态管理台账,及时清退或新增救助对象,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强化思想引领,完善教育培训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围绕提升服务质量,结合“干部队伍作风集中整顿年”活动,每季度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各类业务知识、思想道德、廉洁教育等专题培训,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廉洁意识和业务技能。根据宝山区社会救助政策及操作程序汇编的工作要求,摘录社会救助培训材料,不定期对社会救助部门内部员工和各居(村)委民政干部进行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综合服务水平,为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提供有力保障。
我镇将继续本着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线、保民生、救急难的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规范操作和动态管理,确保各项民生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