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村委及公司:
根据《宝山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宝信息委〔2023〕3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顾村镇信息化项目管理及整合优化,提高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现就顾村镇信息化项目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使用镇(村、公司)级财政资金的信息化项目。
(二)需申报的信息化项目分为信息化建设项目和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信息系统新建和升级改造,包括应用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软硬件产品采购等(例如:新建视频探头、增加烟感等物联感知设备);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是指保障已有信息系统正常使用所需要的软件、硬件维护更新、网络服务、信息安全服务、云服务、数据服务等。
(三)不列入信息化项目申报范围的包括:日常的信息化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移动硬盘等)的采购、更新及维护,信息化培训、多媒体及课件制作等。
二、申报要求
(一)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申报应符合国家、市、区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及信息安全、公共数据资源共享、信息化标准建设等方面规定和要求;符合信创和密码应用相关规定;符合《宝山区信息化项目建设指南》明确的技术规范要求。
(二)总投资20万以下,由各部门(村、公司)自行实施;20万以上(含20万元)须提交区数据局立项,镇小型项目办公室(城建中心)负责指导立项,镇城运中心负责联系区数据局。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及时间:每年年初统一集中申报年度信息化项目,报批后需填写《顾村镇信息化项目申报表》,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交镇城运中心。(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当年1月31日)
(二)特殊情况申报:如当年年内有未列入年度计划、因特殊情况急需建设(必须年内建成)的项目,应向镇政府专项报批,报批后需填写《顾村镇信息化项目申报表》,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交镇城运中心。
(三)联系人:杨华 联系方式:56699096
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