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宝山区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委员会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述举报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baoshan.sh.cn上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宝山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56495350,地址:宝山区铁山路1050号1号楼5楼,邮编:201999。
一、概述
2016年,宝山区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施力度,全面落实《2016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制度程序
一是成立了区农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委办公室,并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二是对基层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公文类信息公开预先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源头认定、保密审查等工作程序。本委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工作实施监督。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信息公开
根据《2016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委加强了对行政权力运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资金、三农服务(新农村建设政策、支农惠农资金)等公众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联系密切的信息公开力度,认真编制了《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进一步提升了我委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度。
(三)全方位、多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1、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具体要求,第一时间在上海市宝山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平台内上传主动公开信息,使群众能及时、全面地在区政府网站了解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充分整合我委系统政务信息,及时做好重要信息和工作动态的采集和上报工作,利用宝山区农业网发布农业新闻、农业技术、农时动态等各类三农信息,切切实实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更直接、更高效、更便捷的农业服务平台。
3、在做好为农综合服务平台、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基础上,按照市农委对区、镇、村级三级平台工作考核要求,以短信、电话、上门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平台的监管,每天进行后台信息审核,提高平台的开关机率,信息维护数等。认真做好“农民一点通”设备的更新及新增工作,确保“农民一点通”正常运转。开展了新版“农民一点通”宣传周活动,使广大农民享受了更多信息化建设带来的福利。
4、上海“12316”三农服务热线宝山分中心开通四年多来,针对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与科技入户专家队伍相衔接,加强解决问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为农民朋友提供实时、实用、方便、准确的种养技术、市场信息和政策服务,并帮助区农业部门及时了解农民朋友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了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邀请市、区两级组成的农业专家到现场为村民解答技术上碰到的问题。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专家咨询、现场技术指导等方式把科技信息送到农村。
(四)公开渠道
1、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bsq.sh.gov.cn/xxgk_website/html/bsxxgk/bsxxgk_zfjg_qnw/List/index.htm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宝山农业信息网:http://bsh.shac.gov.cn/index.htm中政务公开栏目。
3、宝山发布(农委提供)发送三农服务。
4、“农民一点通”发布本村资金资产管理情况。
5、上海“12316”三农服务热线宝山分中心,全面提高农业信息服务水平,为村民排忧解难。
6、宝山农业执法:http://www.bsagri.cn/bsnyzf/提供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法律法规政策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委按照《条例》、《规定》精神,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务体系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016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内容涵盖人员任免、支农惠农资金、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行政处罚、公共服务等方面。
(二)主动公开途径
1、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bsq.sh.gov.cn/xxgk_website/html/bsxxgk/bsxxgk_zfjg_qnw/List/index.htm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农委政府公开信息和有关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工作动态等内容。
2、通过宝山农业信息网http://bsh.shac.gov.cn/index.htm政务公开栏目中公开农委职责、机构设置、下属单位、网上办事等项目。
3、微博“宝山发布”(农委提供)发送三农服务。
4、通过“农民一点通”使村民了解本村集体资金、资产的管理情况。
5、通过宝山农业执法http://www.bsagri.cn/bsnyzf/提供农业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法律法规政策查询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委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1件,按规定予以回复。
四、复议、诉讼和申述举报等情况
2016年度,我委受理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行政复议和诉讼结果全部得到维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类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没有举报申诉案。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委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管理力度,继续加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建设,探索信息公开的有效模式及途径,真正发挥政府信息便民利民的服务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尤其是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等公众关心的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对下属单位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监督,提升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一是不断完善宝山农业网的服务栏目,丰富信息种类,提高发布频率,增加群众对宝山农业的了解;二是计划建设“宝山农业”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新闻、政策、特色农产品等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积极参加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培训和指导,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同时,继续做好委系统内信息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信息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达到会收集、会分析、会传播、会解读、会公开的“五会”要求,切实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六、说明、附表、附图
(一)统计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7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1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