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监督,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审〔2014〕4号),以及《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审计局制定的<宝山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宝府办〔2014〕66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教育内部审计作为公共教育资金守护者,权力运行“紧箍咒”和深化教育改革“催化剂”的作用,履行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能,提高我区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经费使用绩效,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按照市教委审计处关于对基层学校、幼儿园、单位负责人实施三年一次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要求,2015年开展本系统第五轮第一期校(园)长经济责任审计,对本年度离任的校(园)长进行离任审计,同时开展教育经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配合局计财科、监察科做好对各基层学校本年度财务收支的检查与学校规范收费情况的检查等其它工作。
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工作,加强本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健全和完善好单位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编制和执行好本单位的预算,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清理好本单位的各项财产,整治好本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各项资料,并对以往审计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希望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增加依法办学的意识,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在深化教育改革,强化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健康发展中所起的保障作用。积极配合好教育局审计室和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的审计工作,确保2015年宝山区教育局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