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波代表:
您好!您在区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清明冬至节日室外烧纸钱活动的管理”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就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注重调研,掌握情况
祭祀是人类最原始的信仰,清明、冬至是祭奠逝者、祭扫陵墓、悼念先人的重要节日,人民祭拜祖先的传统习惯是焚烧烧纸钱,因此,出现市民在街头、路口等实施露天焚烧行为。
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区局立即组织业务科室,对露天焚烧纸钱治理进行讨论,研究治理对策,以及推进措施。同时,组织全系统对区域实际情况对街面进行全面排摸梳理,走访居委了解小区情况,明确重点区域以及易发点位,建立整治清单。共梳理涉及大场、顾村、友谊、月浦4个街镇16个易发点位。
二、制订方案,明确要求
小区居民不文明行为不仅影响人居环境,而且影响了居民生活品质,禁止露天焚烧冥纸冥币,爱护环境,提倡文明祭祀新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住宅小区环境执法年度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将加强居民不文明行为的治理纳入重点内容之一。
同时,针对清明祭祀的重要节日,区局《下发了关于清明期间开展露天焚烧冥纸冥币的通知》,要求中队以擅自占道经营销售祭祀品、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聚焦小区、道路、瞑园周边等开展执法整治。
三、加强巡查,及时制止
为积极营造文明健康、环保清新、整洁有序的清明节,结合清明不同时间开展系列行动。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小区电子显示屏广泛宣传告知;发动社区、物业公司等共同引导市民文明祭祀,不在公共区域焚烧祭品行为,在进企事业单位检查时,主动宣传让干部职工及广大党员带头垂范,自觉摈弃不文明祭祀行为。二是加强执法巡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点位、重点时段”,主动与属地街镇进行汇报对接,联合属地第三方管理队伍,增加夜间、双休日等重要时段的巡查密度,确保“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主动对沿街经营祭祀品商户进行提前告知引导,督促其规范经营,不要占道经营、摆摊设点销售冥纸票等行为,对占用道路设摊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教育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无占道经营销售祭祀品违法行为。清明期间,利用小区电子屏滚动宣传51处,劝阻露天焚烧8起,未发现占道设摊经营祭祀品行为。
焚烧冥币习俗由来已久,也是最普遍的祭奠方法,但是我们也从身边家人、朋友了解到,随着墓园焚烧点禁止后,部分市民会选择在小区附近,楼道,道路等焚烧冥币予以祭奠,还有一些外来人员,由于无法赶回家乡,在清明、冬至等时段,在居住小区附近路口进行焚烧祭奠,对此现象给环境、空气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面对民俗、风俗和新时代新要求,我们将积极探索、主动作为,聚焦结合清明、冬至两个重要节日,切实处理好两者关系,引导市民文明祭扫,营造文明健康、环保清新、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统一制作“禁止焚烧”告示牌以及文明祭祀倡议书,除延续前期宣传方式外,冬至前期将在重点点位及小区开展宣传,倡导文明祭祀理念深入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