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5年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为大力推进审计整改,确保审计结果落到实处,区审计局认真做好审计回访工作,加强对被审计单位落实结果的追踪与检查。回访结果表明,区财税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对去年审计查出的问题较为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纠正情况较好。据统计,截至2006年5月,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1,028.45万元,原渠道归还资金109.66万元,调帐处理18,240.61万元,审计决定执行率98.7%。
二、2005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至2006年5月中旬,区审计局对2005年度本级财政审计共实施了7个审计项目,审计和延伸审计了89个单位。主要审计了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地方税征收管理情况、区政府有关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对2003至2005年度科技发展基金、旧房成套改造和综合整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对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工作现状开展审计调查。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区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注重挖掘增收潜力,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实行分级税源管理办法, 2005年度完成区级税收收入57.17亿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长39%,实现了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的良性互动;财政部门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2005年度加强了以部门预算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向广度和深度推进,并积极推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三集中管理”,进一步提高了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强化了财政预算的执行,财政监督体系日趋完善。2005年度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公共财政领域倾斜,支持教育、卫生、社保、农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教育事业费预算执行70,000万元,同比增长25%,卫生事业费预算执行13,121万元,同比增长18.54%。并通过实施农村教育、卫生专项奖励等办法,促进了街镇公共财政的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审计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因2005年度财政收入完成较好,为减轻政府城市建设还本付息的负担,区政府在年末追加了还本付息资金45,000万元。除此以外,还追加支出11,772万元,主要是农民土地补偿款8,461万元、环保整治费2,000万元、处理农发行不良贷款948万元、粮食储备资金338万元等。
2、部分单位行政经费占用事业经费。从抽查8户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看,其中有5户单位存在行政经费占用事业经费的情况。主要是有些大口委办局机关向基层单位借用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公用经费按有关规定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不予考虑,客观上造成公用经费存在资金缺口,经对 4户单位统计数据分析,其公用经费占用事业经费1,125.85万元。
3、运输、货运代理企业税收征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我区运输、货运代理企业面广、量大,所以税收监管难度较大。从重点抽查8户年营业额近1000万元的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税收征管情况来看,一些企业纳税申报不够真实,影响了税基的正确性。如有的将货运收入与租金成本相抵冲或成本核算不实少计应纳税所得额。个别企业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核算划分不清,对货运代理业务开具货运发票,易造成发票获取单位虚假抵扣增值税,同时影响营业税计税额。
4、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为加快我区各街镇公共财政建设,2005年我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街镇教育卫生专项奖励。为此,区财政制定了《关于建立宝山区镇级教育卫生专项奖励资金的若干意见》。至2005年底区财政共支付教育建设性奖励资金2,634.56万元,区卫生专项奖励1,280万元。根据资金流向,审计抽查了资金量占60%的3个镇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经审计,该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发现有关部门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项目认定时提供的竣工决算资料和审计资料不全、原文件中校舍大修补贴面积定义不清及验收工作未及时跟上等。对此,区财政局应会同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明确使用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加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5、财政技改贴息资金使用有待加强。2005年区政府为了推进本区行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产业能级,实现本区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了《宝山区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至2005年底区财政共支付技改贴息资金207.33万元。审计抽查了2户单位的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其中有一户企业因技术改造,经区经委可行性研究批复,该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1,700万元,土建投资500万元。批准向银行贷款1,500万元,竣工验收认定该项目投资2,093万元,其中设备为1,593万元,土建500万元。经查发现,设备、土建等投资实际为960.12万元与认定数相差1,132.88万元,差额部分主要是利用原集团公司投入的厂房、设备等,而该项目仍按1,500万元贷款额享受财政贴息。对此,区财政局和区经委应对该技改贴息项目作进一步核实,同时加强对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跟踪、监督,明确部门间的管理职责,保证财政贴息资金用到实处。
(二)财政部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及其他财政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 2005年区财政预算外账户核销原经委“放小企业借款”600万元。经延伸审计发现,该借款涉及的3户企业有2户已被其他企业兼并,1户已转制。其中2户企业并、转时的相关资料不详,经抽查有一个企业的兼并协议和资产评估报告发现,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由兼并方接受,其中包含了财政借款148.49万元,故该借款应由兼并方负责归还。但区经委和区财政局已作坏账核销处理。对此,区财政局应将核销的600万元债权予以调整帐户,在进一步核实并取得有效依据基础上,再作处理。
(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2003—2005年度我区科技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情况
区科技发展基金由区财政按每年递增20%的比例拨入区科委,用于促进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等项目。此次我们对2003—2005年度区科技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了专项审计。三年财政拨款1,947.62万元,三年支出1,902.94万元。
审计中根据资金流向,抽查了22家用款单位103个项目,抽查资金总额759.4万元,占三年度项目支出1,884.19万元的40.3%。审计结果表明,科技发展基金的使用对我区科技进步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区科委能结合区情,不断改进基金的投向,近年来,资金使用主要向高新技术领域倾斜,并能改进基金的拨付方式,保证基金准确、及时到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我区旧房成套改造和综合整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为改变旧小区住房面貌,加大小区改造力度,我区自2003年以来,集中进行旧小区综合改造。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分为平改坡、综合改造、成套改造、综合整治等四类项目,投资总额2.93亿元,除成套改造项目资金由区财政全额负担外,其他项目资金来源包括区财政预算安排、市房地局补贴、业主房屋维修基金和公房租金中按比例分摊。三年来,我区共投入资金12,668.3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安排3,651.21万元,公有住房净归集资金安排9,017.18万元。在四类项目中,平改坡、综合改造项目由市房地局组织实施,成套改造、综合整治项目由区房地局组织实施。此次我们仅对2003年以来成套改造、综合整治资金7,482.87万元进行了专项审计。
成套改造资金用于马泾桥一至四村和盛桥一村旧住房改造,由宝房集团下属的宝山房产经营公司实施;综合整治分为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整治项目,分别由宝房集团和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实施。
审计结果表明,成套改造和综合整治项目,共改造房屋813幢,改造面积178.29万平方米,有效改善了居民的住房质量,切实解决居民在住房方面的“急、难、愁”和历史遗留问题,加快了业委会的组建,清理了“多头管理”,促进了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区房地局基本能按照市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资金,未发现资金挪作他用等重大问题。但审计发现,部分综合整治项目的管理不够规范,监管机制不够健全。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2005年度我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直接关心和支持下,在各被审计单位的积极配合下,进展顺利。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分别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目前有关的审计意见和建议被审计单位正在组织落实之中,区审计局将对此作跟踪回访,努力将审计结果落到实处。同时,为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随着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财政部门要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规范部门预算的编制。对审计发现的部分单位行政经费占用事业费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应在核实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调整公用经费支出渠道,使支出预算更加全面、完整;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改革,增强部门预算约束力,促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上一新台阶。
(二)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区财政部门应加大对财政支出的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绩效评价办法,健全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制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突出重点,强化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区财政应进一步加大科技发展基金的投入力度,区科委应统筹兼顾,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资金向高新技术领域倾斜,充分发挥区科技发展基金的扶持、引导作用;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确保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区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税收征管工作,发挥税务专管员职能作用,督促企业规范收入、成本核算,加强动态跟踪、监控,提高日常征管质量;针对运输行业特点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探索运输企业征管机制和办法,源头控制企业成本,确保税基真实。进一步优化税种结构,在保持营业税、所得税等主体税种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努力扩大税基,提高房产税、印花税等小税种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促进我区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鉴于我区会计电算化的发展还不平衡,少数单位会计电算化基础工作薄弱、信息质量不高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应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履行会计电算化监管工作的职责。同时,区财政部门应会同区信息委共同实施我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工作,指定统一的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标准,确保提供的数据真实、可靠。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