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21-01-18
【字号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1-01-1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1-1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国资委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http://www.shbsq.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山区国资委办公室(地址:宝山区友谊路151号楼东,电话:56165845,电子邮箱:bsqgzw@163.com)

1、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宝山国资委深入抓好新颁发《条例》的贯彻落实。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区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审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2020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区国资委法定职责,对国资监管信息公开事项、政策解读、公开平台建设等提出要求,制定了《宝山区国资委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国资国企改革、企业考核与薪酬、领导人员任免等社会关心的内容明确了公开时限、渠道和载体。

2全面落实国资国企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宝山区国资委聚焦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以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企业微博微信等渠道,依法、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一是公开国有经济运行情况信息。按月公开本区国有、集体经济运行情况及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信息。二是公开国资改革监管相关政策文件。2020年发布了《关于印发<宝山区国资(集资)国企(集企)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区委托监管国有(集体)企业资产规范有效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三是公开国有企业股权转让、企业注销、增加注册资本等有关信息。全年累计公开相关信息30余件。四是做好直管国企领导职务变动信息公开。五是公开区管国有企业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总体情况。六是推进区管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草拟了《宝山区管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标准目录(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稿)》。鼓励企业在企业网站、企务公开栏、职代会报告、公共招聘平台、两微一端等多渠道对外披露基本情况、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主要财务会计报表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近200条,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上海市国资委遵循新颁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新要求,依法合规做好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一是办理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尊重和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功能作用,主动协调相关科室和企业,共同研究处理依申请公开的难点问题,确保依申请事项妥善得到解决。三是加大与有关委办局、区政府及法制部门沟通协商,就一些疑难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统一的答复口径。

4、夯实信息公开基础管理。根据《条例》《规定》要求,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工作部署,着力在日常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提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落实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维护更新有关更新信息公开指南,申请书格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制度,扎实稳妥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二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把学习新颁布的《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律的必修课程,组织专题学习,通过深入学习新旧《条例》变化部分,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63.9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主动接受区委、区政府的指导,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除了门户网站外,利用公众开放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二是积极推进国企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区管国有企业严格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重点内容,及时公开各类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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