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研究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请示的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执行市政府和区政府重要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市、区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
(六)根据区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与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联系,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区政府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应用、管理工作及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打造“智慧政务”。
(十)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为区政府重大决策、区政府拟签署合同或者协议进行合法性论证并提供法律建议。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的政策指导、业务管理及统筹协调。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的管理服务及涉外业务知识培训。负责全区的对外友好交流工作等。
(十三)负责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指导监督全区“一网通办”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优化再造。
(十五)负责制定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和有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等工作。
(十六)负责贯彻国内合作交流工作有关方针、政策,落实市政府、区政府下达的对口支援、扶贫帮困任务,负责对口帮扶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中的联系、服务、协调和公务接待等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