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4年3月至5月期间,我委组织开展《宝山区关于持续深化农村综合帮扶促进强村富民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活动,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专项听取意见等方式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委于2024年4月17日至5月16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二、书面征求意见
我委于2024年4月3日至4月30日期间,书面征求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委办局、涉农街镇的意见建议,共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4条。
市农业农村委:
1、建议紧紧围绕强村富民的总目标,对第二页帮扶对象中纳入第三轮农村综合帮扶的村的标准表述细化;
2、建议对第三页(四)精准帮扶生活困难农户中的帮扶措施与市级文件保持一致,增加“鼓励对生活困难农户中的城乡居保人员给予补贴”;
区审计局:
3、建议参照市级指导意见第四部分帮扶措施第四点,在对困难农户的认定环节中,加入“经济核对”步骤,并明确实施核对的责任单位。
国家统计局宝山调查队:
4、建议调整或删除总体要求中“力争到2027年,生活困难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农村常住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目标。
根据各单位的反馈的意见,我委对《宝山区关于关于持续深化农村综合帮扶促进强村富民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采纳了4条,分别对市农业农村委、区审计局、国家统计局宝山调查队提出的修改意见,在总体要求、“经济核对”步骤和精准帮扶生活困难农户中的帮扶措施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三、召开座谈会
我委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座谈会,经我委介绍《宝山区关于持续深化农村综合帮扶促进强村富民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参会代表均未提出意见。
四、专项听取意见
我委于2024年5月书面征求专家意见建议,经我委介绍《宝山区关于宝山区关于持续深化农村综合帮扶促进强村富民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专家均无修改意见,同意文件出台。
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