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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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4-01-2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1-2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宝山区生态环境局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宝山”门户网站(http://www.shbsq.gov.cn)上查看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5号,邮编201999,电话:021-56100093,邮箱:zwgkk@baoshan.sh.cn)。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各项生态环境有关信息公开,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1. 政府信息:2023年本单位共制发公文5件,主动公开5件,主动公开率为100%。及时在“上海宝山”门户网站更新机构职能和人事信息。

2. 污染防控信息:发布环境应急、节能减排、辐射管理公告、随机抽查公告、清洁生产审查、排污许可等环境监管信息153条。

3. 执法信息:主动公开每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主动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决定信息164条。

4. 环境质量信息:在上海宝山“生态环境”专栏、“环保宝山”微信公众号和“环保宝山”官方微博等多个渠道实时发布空气质量AQI数据,每月发布宝山水质综述。

5. 财政资金信息:按要求及时公开我局部门及下属单位预决算、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等财政资金信息。2023年在“上海宝山”门户网站“营商环境”板块,新增公开限额以下采购项目信息1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共受理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17件,占总数的58.6%;“无法提供”10件,占总数的34.5%;“不予公开”2件,占总数的6.9%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根据宝山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坚持在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体系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信息公开规范制度,始终以分管领导把关-责任科室统筹落实-专人统一管理的工作模式执行。我局把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改进公共服务体系,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方式。今年的工作计划中,我局将实施政府信息公纳为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领导体制,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局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并设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推进、监督检查。

我局严格按照宝山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于公文公开的源头属性认定、公开信息流程严格把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均需履行《宝山区上网信息公开(发布)审查表》、《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宝山区生态环境局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业务流转单》等相关审批手续。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切实加“上海宝山”门户网站“生态环境”专栏的管理维护,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加强“环保宝山”微信公众号和“环保宝山”官方微博的维护和建设,每日推送微信公众号信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等。截至目前,“环保宝山”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5802人,2023年共推送环保相关信息1016条;“环保宝山”微博现有粉丝数412人,2023年共发布环保相关微博263条。2023年,我局督促各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年度共开放117次,参观人次3100余人,辐射带动4万人。

(五)监督保障

我局对于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积极组织全局上下参加线上政务公开通识培训,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宝山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和线上座谈会。同时,根据区政府要求做好自查整改和配合完成第三方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自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核审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5

 0

 0

 0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3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7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5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15

 0

 0

 0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总体形势向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强,部分栏目更新效率不高;二是公开内容尚不能较好满足社会公众需求,公开的便民性有待提高;三是政策解读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工作方法,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益。一是增加重点栏目发布更新频次,细化栏目内容,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二是提高公众政务参与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三是进一步规范解读内容,丰富解读形式,注重对政策背景、政策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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