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安委办关于转发《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_应急预案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山区安委办关于转发《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14-09-11
【字号
  • 所属类目: 应急预案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4-09-11
  • 发文字号: 宝安委办〔2014〕15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应急局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镇园区:

  为进一步提高本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现将《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沪安委会〔2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本区实际,对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镇园区要高度重视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居安思危,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和安全生产监管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措施和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监督管理”五到位,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强化事故应急处置基础工作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镇园区要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应急处置基础工作,修订和完善本地区或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实行企业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并做好三方面工作。一要加强应急预案登记备案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档案和应急预案数据库,指导、督促、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二要加强预案修订工作,指导督促企业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适时组织应急预案修订,确保应急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风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三要加强预案的检查工作,要组织应急预案专项检查,重点是检查地区、行业内高危行业企业,全面掌握本地区企业应急预案的管理现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三、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镇园区要以油气管道输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生产等行业领域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一是突出重点,立足实际。区安监局要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演练计划,针对危险化学品、冶金、商贸等行业确定重大危险源或高风险点或群体性职业危害科目,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也要针对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有关计划和实施情况及时报至区安委办。各街镇园区要在本地区近年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二是科学设计,模拟实战。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2011要求,科学设计演练内容、模拟实战场景,确保演练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完善预案,提高能力。要把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提升能力、改进完善应急预案作为演练的主要目的,认真组织应急演练评估总结,制定整改计划,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演练能够起到检验预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的效果。

  四、完善应急资源保障机制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镇园区要坚持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资源征集、调用的保障机制。一是发挥专家队伍的支撑作用。要建立完善专家队伍,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得到发挥。二是强化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社会化储备。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涉及生产、储存、建设、运输等相关物资和装备保有情况,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库和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信息库。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积极争取相关企业的支持和配合,就近征调各种应急装备和物资,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失。三是落实应急救援专项资金。要加大应急保障机制建设的力度,积极落实应急管理专项经费,保证应急工作开展和应急处置实施。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培训教育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镇园区要将应急救援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分层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提高应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基本技能。指导督促企业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尤其是要面向高危行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知识。


附件下载:沪安委会〔2014〕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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