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郑晓远委员提出的“依法行政,关于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7条等规定的建议”的提案,我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积极推进提案办理工作,于4月22日召开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形成如下办理意见:
我区始终注重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用法治打造良好营商环境,郑晓远委员的提案内容也正是当前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化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之一。在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处罚是行政执法的重要手段,行政处罚裁量权能否正确行使,直接影响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效实施,也关系到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2013年5月市政府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市政府各部门结合本系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以及执法的实际情况,从法定依据、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违法情节轻重等方面考虑,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基层执法确立明确的标准和制度。其后,为规范免予处罚程序,自2019年3月以来我市陆续出台了覆盖市场监管、消防、文化市场、生态环境等执法领域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涉及广告、合同、食品安全、产品品质、消防、艺术品经营、娱乐场所、出版、旅游、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二十余个类别。我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始终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以纠正违法行为、督促守法经营为目的,严格推进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免罚清单制度,努力为企业营造包容审慎监管环境,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精细划分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体系,有力地指导和推动了行政执法从“一刀切”向“一刀一刀切”精细治理的转变,但免罚清单制度覆盖的执法领域是一个逐步拓展的过程,而且当前市场环境复杂多变、监管对象面广量大、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这些情况或多或少会影响到制度的落实效果。为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好发展环境,针对郑晓远委员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区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将在今后工作中推进以下几项措施。
一、继续落实《免罚清单》制度,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对已出台《免罚清单》的领域,在执法中要确保《免罚清单》制度能够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宽严相济,避免“为罚而罚”,注重抓好长效管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宽容的制度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二、加强队伍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对于执法部门而言,免予处罚并非免除调查取证的责任,执法机关需要更加重视证据、特别是是否符合免罚要求的证据的收集与固定。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做到事前有提醒、事中有指导、事后有警示,力促免罚清单制度落实到位。通过专业务讲座、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综合素质,提升执法效能,促进执法公正公平。
三、强化法治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对于免罚行为建立标准、规范、统一的流程,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开展对执法工作的稽查考核,确保《免罚清单》合法合理使用,在维护企业权益的同时绝不放过一个违法行为。另外抓好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听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裁量违法或不当行为,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处罚裁量合法得当。
四、统一裁量标准,明确执法依据。聚焦多发、易发的违法行为类型,对普遍的、典型的违法行为类型,对引发争议较大的违法行为类型,开展综合梳理研判,尽最大可能明晰界定范围,对处罚标准予以量化细化,提升精细化管理,为基层执法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和执法口径。
五、组织普法宣传,增强守法意识。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提高《免罚清单》的社会知晓率,使相关企业了解免罚政策,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处罚教育,加大普法宣传,积极响应执法对象的经营需求,及时了解执法对象的实际困难,对多发、易发的违法行为加强宣传指引,提升市场主体合规意识,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