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宝南大开发[2020]1号《关于南大地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装修工程立项的请示》收悉。南大地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建筑面积17969.8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14142.44平方米,地下车库部分3827.31平方米。根据区委区府的部署,同意由你公司负责实施南大地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装修工程项目,投资估算金额5684.32万元人民币,装修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自筹。
请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宝山区国资委、集资委监管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履行工程建设的各项决策、审批、备案程序,执行各项管理规定,规范项目建设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