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发展改革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深入开展和推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强化干部法治意识
坚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为突出重点,将法治建设工作和相关规定列入中心组议题,定期开展法治工作学习。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多批次开展全委党员机关干部“全覆盖”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列入重点学习内容,推进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利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坚持合法合规决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参与前期研究部署,推动具体工作落实,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梳理委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形成目录清单,按要求开展法定程序。主要涉及我区五年规划、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及调整计划等。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完善法律顾问的聘用管理和使用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查等关键法治建设工作方面的作用。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执行力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管理、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均向区政府报备相关材料,并及时录入市级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四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目标分解到科室,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力量。依托区政务公开平台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文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100%,公开率100%。
3、坚持围绕服务中心,以法治引领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良好的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聚集科创要素、促进产业发展,以法治推动高质量发展、引领高效能治理。一是完善制度保障。牵头制定发布《宝山区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宝山区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等,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开展《宝山区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为加快产业发展、壮大市场主体,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等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容缺受理、并联审批,顺利完成了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等一批重大功能性项目的立项审批;升级打造上市合规审查“一件事”2.0版;探索以信用承诺制打造审批服务新模式,支持宝莱特等首批光储充检一体化项目落地宝山;持续优化服务场景,牵头推动《行动方案》上线“宝你惠”政策直通车,提高政策申报的便捷度,增强直达企业的穿透性。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政策进园区、进企业等各类精准宣传推广,同时在市媒、区媒等媒体平台上积极开展宝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报道,截止12月底,共上报市发改委47条报道,获得转发26条。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重视要转化为实际业务工作成效的进一步显现。对新发展阶段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需进一步提升,推进政府法治建设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还不够。
2、普法方式创新性不足。缺少法治宣传的亮点措施和形式,法治宣传形式比较单一,针对性、时效性还需不断加强,普法工作对传播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习惯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1、坚持履行职责,做到“四个亲自”。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和相关规定列入中心组议题,定期开展法治工作学习。
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责任。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事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3、坚持常态学法,增强法治思维。一是带头组织学法用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利用党组会集中安排学习,提倡干部自觉学习,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要求工作人员自觉学习新出台的、使用频率较高的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氛围。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区发展改革委将坚定信心、坚持标准、坚守阵地,聚焦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不断将各项工作推向纵深,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扎实把法治工作推向纵深。
1、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保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进一步强化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执行力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管理、备案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均向区政府报备相关材料,并能及时录入市级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目录化管理为路径,以全过程指导为保障,健全制度机制,严把审核关口,加强过程监督。严格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区政府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要求,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进一步强化,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3、创新法治教育宣传方式。对内进一步加强委内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将其作为法治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积极主动参与普法在线学习,起好表率和带头作用,带领广大干部同志虚心学习,真学、实学。对外,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明确科室履行其相应的职责,责任到人,常抓不懈,加强与街镇园区联络,创新宣传的亮点措施和形式,增强群众对发改委政策的理解、把握。
(注:相关数据统计至2023年12月31日)
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