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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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1-01-1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1-1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审计局

 

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相关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市、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审计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自身监督、提升审计效果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发挥了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公开”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财政审计工作报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涉及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项目的审计结果等共计17项,实现审计公开规定领域全覆盖,促进部门依法行政,推动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宝山区审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宝山区审计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主要情况如下:在已作出的答复中,“已主动公开”的1件、“不属于政府信息”的1件、“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到位,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2020年7月修订完善了《宝山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尤其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良性运转。通过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履职尽责。

(四)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除区政府门户网外,还通过中国审计报、审计署网站、《中国审计》杂志、上海审计简报、宝山动态、一周动态等多种形式公开审计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统筹管理,严格审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一是坚持严把信息制作关,规范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原则,切实提升审计质量,确保公开的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规适用、处理恰当。二是坚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办法,明确审计公开的范围、内容,明确属于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开。三是坚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审计业务科室、法规科、分管局长、局长层层审秘的保密审查机制,拟公开的审计结果公告稿报区府办的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公开工作力度、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2021年,我局将按照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载体,实行阳光审计、阳光服务,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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