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适应征地房屋补偿机制调整,认真做好我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操作性,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宝山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实施意见》(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电子邮箱:541168368@qq.com。
2、信函:宝林路45号403室,邮编:201999。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和信封上注明“《宝山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实施意见》(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