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建交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http://www.shbsq.gov.cn)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山区建交委办公室,电话:56173859。
一 、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委共对外主动公开信息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94条、不予公开信息7条。
市民反响情况:期间我委收到1位月浦市民关于月罗路、江杨北路项目规划书、规划设计方案、道路位置、建成时间、周边描述及相关法规证明等书面申请,经委办公室牵头,会同委法制办、重大工程指挥部现场接待,答复了该市民的申请。
一年来,我委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府的服务水平为努力方向,建立信息公开受理点联络制度,每季度在委各事业单位办公室主任会议上研究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继续组织学习《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宝山区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要求》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以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为目标,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和循序渐进的原则以及面向社会、便民利民的原则,提出近期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明确相关责任、明确工作标准。三是领导重视,成立委机关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并建立信息公开受理点联络制度,明确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目前。办公室是我委信息公开的专门机构,办公室主任为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配备工作人员3名(兼),并定期向区信息委报送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发文拟稿单中增加了“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属性、不予公开原因等要素。四是更新信息,通过宝山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市民了解、掌握所需要的政府信息。每月通过公文备案管理系统梳理公文管理属性,并向信息委保送月度统计数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2008年度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9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委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委200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减免2008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当事人的纸张复印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范围还不够宽、不够广,破解制约信息公开的难点问题的举措和办法还不够多。
下一步要筛选一批市民关注度高、关系密切的信息,将信息名称或简要描述通过我委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发布。进一步加强对各委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重点推进与办事、与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促进各委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