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4〕16号),现向贵局申请下达顾村镇星星村、谭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央补助资金3184.1万元,具体如下:
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4〕15号)第七条关于补助资金支持范围的要求,同时结合贵局7月31日牵头召开专题会议精神,补助资金专款用于城中村改造的安置房源回购。经我镇认真研究,并会同投资监理单位审核,拟用于回购潘泾社区07C-04地块(顾村配套商品房3号地块)安置房源,建设主体为上海煜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该安置房工程已基本竣工,预计2024年内交付,经初步统计,基地安置涉及星星村、谭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使用安置房源19508.92平方米(附件1),按照回购单价12696元/平方米测算,总价约2.4768亿元,本次中央补助资金在此列支。
鉴于中央补助资金需直达支付的工作要求,建议贵局将上述中央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上海煜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镇将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补助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安全有效。
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