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述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宝山区淞南路500号,邮编:200441,联系电话:36140205。
一、概述
2015年,淞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源头属性认定,拓宽公开渠道,增强工作效能,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一)健全制度保障,畅通工作网络。
1、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程序,定期更新公开指南、行政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程序等基本信息,创建依申请公开转办制度,明确了转办的流程、职责、期限、反馈方式等,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加强学习培训。及时与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积极参加区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会议等活动,学习最新政策,提高业务水平。
(二)加强源头认定,深化主动公开信息。
1、根据《2015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并印发《2015年淞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计划》,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指导,并明确相应的工作要求和责任科室。
2、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在制发公文时,同步确定信息公开种类,将公文信息公开属性与发文机制相结合,从源头上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
3、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力度。
(三)创新方式方法,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1、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管理。重新清理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丰富公开目录,努力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为公开信息、服务民生、沟通民意的有效平台。
2、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借助“上海宝山发布”政务微博平台,宣传和传播淞南镇便民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公文主动公开率100%。从主动公开的数量构成看,公开公文类信息54条,经济类信息3条,年度工作报告1条;从主动公开的内容看,主要涉及资金使用、实事项目、人事任免等方面。
(一)主动公开范围
全年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财政资金、审计工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为公开重点领域,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1、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和审计信息公开。稳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做好镇级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收支信息的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公开镇2015年财政预算信息、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信息、2014年中央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信息;公开淞南镇及下属各部门2014年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2、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信息公开,突出对亚信峰会期间、“安全生产月”、汛期和高温台风期间、涉氨制冷企业、粉尘防爆等特殊时期、重要时段、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加强上海宝山淞南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发挥第一平台作用。门户网站全年发布政务类信息58余条,首页访问量10万余次。
2、政务微博。向上海宝山发布政务微博提供政务信息5条,被录用5条,在服务民生、信息公开、舆论引导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公共查阅点。在镇机关大楼(淞南路500号b楼)308室设立了信息公开查询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网上申请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1件申请中,“要求补正申请内容”的1件,占总数的100%。由于申请人未填写申请内容,故向申请人发出《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未在法定日期内予以补正,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予以办结。
四、复议、诉讼和申述举报等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便民利民信息提供的数量还不够多。
2016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认真改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考核,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从公开范围、源头认定、队伍保障等方面细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继续加强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系统,积极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加大信息公开更新力度,保持信息发布常态化。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信息公开建设
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工作考核,督促各部门提供相应的信息进行公开。
六、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2015年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