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本市关于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行政处理的执法信息向社会公示。
处理相对人名称
处理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理依据
处理内容
处理决定日期
处理机关
上海拜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10113055944797Y
宋培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0275号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无故拖欠1名劳动者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贰万捌仟陆佰贰拾伍圆玖角玖分(28625.99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1名劳动者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贰万捌仟陆佰贰拾伍圆玖角玖分(28625.99元)
2024.4.22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飞和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10113745601353Q
叶定康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0136号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无故拖欠6名劳动者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伍万捌仟捌佰陆拾捌圆柒角贰分(58868.7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6名劳动者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伍万捌仟捌佰陆拾捌圆柒角贰分(58868.72元)
2024.5.8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