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大场镇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按照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镇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选聘5名外聘法律顾问
二、工作职责
(一)对日常行政管理中(包括但不限于法治政府及制度建设)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二)对重大行政决策、重点工作等提供相应的法律论证和审核意见;
(三)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审核、备案等,提供法律意见,完善内部管理;
(四)协助起草、审阅、修改各类政府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五)协助在辖区内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六)参与非诉法律事务、信访矛盾化解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七)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
(八)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调解、执行等案件办理;
(九)大场镇人民政府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服从镇政府工作大局;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三)法律业务能力强,熟悉行政运行机制和行政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大的专业影响力;法学专家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或者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可予以优先考虑;
(四)未在三个以上的本区街镇担任外聘法律顾问;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招聘程序
(一)申请
提交材料:
1、法律顾问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业务开展情况、办公场所,以及法律顾问人员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2、为镇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
上述应聘材料请2023年12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
liutingting@baoshan.sh.cn或将材料寄送大场司法所(大场镇沪太路2009号)
联系人:刘婷婷,联系电话:56507674。
(二)初审
大场镇党政办、司法所等单位组成选聘工作小组,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专家、律师及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情况、服务工作方案等因素,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三)审定
经初审后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四)签订合同
镇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签署服务合同,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权利义务、职能职责及工作成效、费用支付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