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3年3月至4月,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对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委”)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7家所属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农业农村委为区级预算主管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由区农业农村委本部和7家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区财政局批复区农业农村委2022年度部门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22052.81万元,调整后的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22996.62万元。2022年,区农业农村委实际收到财政拨款19884.4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农业农村委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执行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农业农村委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内部管理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农业农村委两个项目采购比价不规范,参与比价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涉及合同金额合计20.30万元。
(二)区农业农村委在农业信息网维护运行项目中列支委机关硒鼓采购费用7.31万元。
(三)区农业农村委2022年个别调整预算新增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所属区农机中心个别专项绩效目标不完整,涉及预算金额共计38.20万元。
(四)所属农机中心、水产站4个已完工项目,个别调拨房屋资产、实验设备未记入固定资产;所属农技术中心个别房产已动迁,但资产未核销。
(五)所属农机中心、执法大队公务用车未严格执行“一车一卡”管理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采购比价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加强采购管理,规范执行三方比价制度,防范廉政风险;对个别项目经费超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区农业农村委正确归集项目支出,如实反映项目支出情况,进一步优化相关预算编制;对绩效目标未编报的问题,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及所属单位按照预算项目全面完整编报绩效目标,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属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农业农村委督促所属单位加强资产管理,及时补记固定资产、核销已拆迁房产,定期开展资产盘点核查,确保账实相符;对个别单位公务油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加强系统内公务用车管理,督促所属单位切实执行相关规定,杜绝公卡私用等行为。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农业农村委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