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山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和《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本区范围内开展民办幼儿园安全工作联合双随机抽查。
一、抽查对象
本抽查事项的对象为本区使用校车的民办幼儿园,抽查基数为26所(营利性10所、非营利性16所),抽查比例设定为80%,抽查数量为20所。
二、抽查事项
(一)校车安全管理机制事项(区教育局实施)
1、各幼儿园是否建立校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校车司机资质是否符合交警部门的规定;
3、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领校车标牌手续。
(二)车辆安全系数事项(区教育局实施)
1、是否做到上车系安全带;
2、是否存在乘载超员现象;
3、是否有按要求配备随车人员;
4、是否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牌、ABC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是否放置在安全且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三)民办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事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
1、食品经营许可情况;
2、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贮存情况;
3、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
4、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
5、食品留样管理情况;
6、人员健康管理情况。
三、抽查方式:
本事项的抽查方式为:实地检查与书面检查结合。
四、法定依据:
本抽查事项以《食品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