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述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月浦镇政府办公室,地址:月罗路200号,邮编:200941,联系电话:56647226。
(一)概 述
2020年是极不寻常、影响深远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我镇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决心与意志,全面统筹疫情防控责任工作。同时今年也是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收官之年,更是推进政务公开任务落实和制度创新之年。月浦镇按照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和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实际、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
1.压实工作,细化责任。进一步完善健全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完善月浦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新《规定》后,领导高度重视本单位工作机制并及时响应政策,召开专题研究讨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同时形成党委副书记分管保密工作,副镇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力双翼,由镇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推进工作。聘用专职法律顾问,为信息公开工作和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持。启动宣传、网信、信访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深层次细化工作责任。压实任务重担,深入开展分级分类工作指导培训。镇办公室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组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年度培训,抓好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和新增要求的组织落实工作。
2.狠抓管理、落实宣传。完善链条管理制度,健全月浦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循环制度,并规范记录办理全过程,有效杜绝“断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照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做好月浦镇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修订和完善。通过多种渠道,对新《规定》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清单形式梳理确认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并公开。
3.拓展范围、强化重点。动态拓展公开范围,编制月浦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工作,确定主动公开具体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工作和特点,确定不同领域和层级的公众参与事项方式,搭建互动平台,畅通互动渠道,切实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广泛开展公众参与形式。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细化项目预算公开,按时公开专项补助资金分配结果、财政预算等。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企业及个人违法处罚信息,切实继续推行执法检查和随机检查工作双结合和双推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 全文电子化率100%,主动公开率100%,其中党政联合发文10条,主动公开率100%。从主动公开的内容来看,主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管、新农村建设、财政信息、实事项目等方面。
1.主动公开范围
全年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项目建设、预算信息、财政资金等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为公开重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推动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1)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事项公开。主动公开项目规划,主动公开办事规程,全年共主动公开向区发改委、水务局、规土局和农委等区级委办局发出的各类公函4条,内容涉及产业转型发展、农业专项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资源管理。
(2)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区本级财政预算报告、财政收支信息、政府采购等信息的公开,着力推进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全年公开了2019年财政决算、月浦镇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各部门年度预算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通知。
(3)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现场教育,举办食品药品、消防安全科普活动,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开展钢材开平企业专项整治、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全镇域实施滚动排查、全面排查,落实较大安全隐患和挂牌督办单位整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开展“5.12”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食品药品科普站开放日活动。全面开展各类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
(4)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实事工程、防疫须知要求及月浦地区物价等相关信息。2020年在政务微信平台公开公众关注的教育、卫生、劳动、就业、民政等服务类信息60条。
2.主动公开途径
把注重工作创新、提高服务质量作为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线,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模式。
(1)充分利用政务微信等新媒体,扩大信息覆盖面。通过“月浦发布”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使公众查询、获取政务信息更加便利。运用“社区通”等平台持续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政务服务的透明度与群众参与度。同时,积极向“学习强国”“上海宝山发布”、“宝山文明”、“宝山微社区”等新媒体平台积极推送政务信息。
(2)增强政务公开解读回应与实效方面,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用好用活“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充分收集、及时回应公众诉求。2020年度接12345热线工单2995件(其中新型冠状病毒工单732件),回访市民883件,先行联系率100%,实际解决率78.5%,满意率74.9%,不满意率0.5%。
(3)设置政府信息查询点,主动服务群众。结合每个月20日的学雷锋日活动,设立一个政府便民信息公开咨询台,提高公众参与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此外,今年结合美丽乡村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周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带领公众参与乡村建设,体验美丽乡村的万种风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目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6件,答复总数6件,主动公开2件,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镇目前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20年度,本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共2件,其中结果维持1件、尚未审结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26 |
0 |
18076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 |
349.2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1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时效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虽较之前比已有较大的提高,但是部分实时信息的公开时效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2.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本镇主要通过新媒体、公告栏、区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获取的渠道多样性亟待调整。向农村基层群众宣传政策的方式也较为单一,宣传不够普遍到位。
3.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新《规定》后,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变动,从事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新内容较为陌生和不理解,在工作中难免会碰到信息不对称。
(二)改进措施
1.提高公开实效。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如民生、疫情、工作等内容的实时更新,同时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的效率。
2.拓展公开、宣传方式。完善镇政府档案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方式和查询点,多组织线下宣传,提高公众参与度。拓展政策宣传面。
3.加强业务培训。对于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需要进行专业性培训,提升相关能力。对于新《规定》中新内容做好针对培训,及时更新表格、申请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