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韶红委员:
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肯定,您在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D026号《关于让社区养老服务切实增效的几点建议》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根据区政府对提案办理情况开展跟踪复查的要求,对提案复查情况汇报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是我们目前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了关于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为全面贯彻落实这一目标,我局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指导街镇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已实现五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镇的全覆盖,即长者照护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点、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标准化老年活动室,不断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提高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使用率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主要是为社区中失能失智老年人,以及其他生活自理困难的高龄、独居等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日间托养服务。根据市民政局相关要求及本区实际情况,各街镇以满足老人对社区托养设施的需求为指导思想,逐步增加布点。截至目前,我区共有日间照料中心61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依据市、区两级专项规划指标而建,从目前现状来看,客观上存在功能尚未充分发挥的情况。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广泛调研,合理布点,扩大社区养老服务覆盖面
一是指导街镇挖掘利用社区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各类社区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全面完成各街镇“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重点工作,为有需求的社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社区养老服务。二是广泛调研,指导街镇加强对区域内老人的需求排摸,根据“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结合老人的实际需求(如民俗所需的服务项目),合理布点设置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设施。
2、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的途径
指导各街镇积极探索创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营等模式,大力引入“福寿康”、“慧享福”等专业化、品牌化的第三方参与,针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个体差异化,对不同年龄阶段和生活层次的不同老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2019年我局积极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在宝山区张庙街道试点探索郊区日间照护机构公建民营及批量托管的模式,由市局福彩金资助街道19万元。目前项目试点已结束,取得了一定成效,也通过了第三方的验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鼓励街镇探索由社会力量出资出力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的模式,不断满足老年人的需要。
3、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养老服务设施的功能作用
一是指导街镇加强对各养老服务设施使用的宣传,让老人知晓服务项目及相关政策,如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各小区楼组长将相关信息传达给老年人等。二是加强引导,在政府提供质优价廉服务的同时,引导老年人逐步树立通过支付购买社区养老服务的观念。三是适当补贴,通过政府对需方(或供方)的适当补贴,吸引老年人充分使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形成规模效率。
二、进一步完善“长者照护之家”的制度
截至2020年11月,本区已执业长者照护之家共计14家,核定床位数共440张,入住老人数共142位,入住率达32.3%。
为规范本区长者照护之家的运营管理,更好地发挥长者照护之家短期寄养的服务作用,最大程度为社区民居提供“喘息式”养老服务资源,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本市长者照护之家建设的通知》(沪民福发[2015]27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制定了《宝山区长者照护之家管理办法(试行)》,强化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督促长者照护之家要秉持“喘息式”、短期化原则,设立入住标准,签订入住协议,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短期寄养服务。同时我局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评机构共同参与,对在本区信息备案的长者照护之家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长者照护之家纳入本区养老机构年度统一综合评估范围内,对长者照护之家的运营状况、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对考评合格且依有关规定运营的长者照护之家才能给予运营补贴。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制度管理,切实保障社区老年人享受养老资源的权益,不断推进本区长者照护之家规范运营。
三、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
由医保部门牵头实施的长护险全面推开两年多,为老百姓提供了方便,缓解了家庭照护压力。但长护险探索刚刚起步,经验积累少,制度和实践还需要时间来磨合,针对上门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医保部门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宣传告知
要进一步做好政策面和需求面的多环节宣传工作,将这项惠民的政策落实好。护理站接到长护险服务项目通知,护理人员上门评估,做好长护险政策宣传,结合评估结果,告知老人长护险服务项目内容,拒绝提供服务项目外的服务内容。
2、加强对护理人员培训
入职的岗前培训:除进行基本照护技能培训外,还应加强上门服务护理人员服务内容、考核标准等内容的培训,使其明确职责、服务范畴等。落实岗上培训:不断完善护理人员培养体系,提高长护险的服务质量。培养上门服务的护理人员专业技能,体现专业价值,达到“提质增效”的效果。
3、加强督查考核
加强对服务机构及护理人员的监管。上级部门加强对各长护险服务机构的考核,定期进行抽查和不定期飞行检查;各长护险服务机构要落实严格的考核机制,对本机构的护理人员加强自身监管,落实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护理人员进行再培训和处理,确保提供规范的服务;畅通投诉通道,社会、监管部门、长护险服务机构内部等,并对违规护理站及有关护理人员,执法部门要予以警告、处罚等举措。
4、加强信息化建设
充分发挥“互联网+养老”的作用,科学评估被照护者所需项目的服务时长等,对机构的护理人员采取APP考勤,家属网上打分等形式来对护理人员进行一定的监管,并进行线上线下同步管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
5、优化服务项目
长护险还处在试点阶段,上级主管部门要不断收集整理,集中研究。聚焦长护险的规范服务,继续对服务项目进行优化完善,以便为失能老人提供更好的照护服务,减轻家庭的照护压力和经济负担,让失能老人及其家属对长护险服务更有获得感,解决长护险起步阶段突出的重点问题。
总之,随着老龄化形势的日趋严峻,全社会对养老服务也会越来越关注,各级政府级业务主管部门对老龄工作也会越来越重视,我们将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台更多的惠老政策,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能够体会到政府的关爱。最后,对您关心我区养老服务事业再次表示感谢,并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支持。
宝山区民政局
20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