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淞发路572号房屋综合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满足健康城市、宜居城市、智慧城市的发展与提升需求,打造“宜居、宜业、宜有、宜学、宜养”的高品质社区生活圈,我镇按照市委部署,有序规划和创建市民15分钟生活圈建设,同意你单位实施淞发路572号房屋综合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 淞发路572号房屋综合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淞南镇淞发路572号
房产信息:房屋权属管理单位: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原用途:交通枢纽配套用房,现用途:淞南镇综合服务中心配套用房。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权证,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
工程内容:装修面积约430平方米,装修内容:室内外修缮。
总投资:5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本项目工程为特殊类装饰装修工程,涉及建筑承重结构变动,不涉及使用功能调整,不涉及防火设施变动,不涉及立面结构改动,不涉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处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