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高境镇政府网站 http://www.shbsq.gov.cn/shbs/gjz/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高境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6618502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本单位截至201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党政混合类信息8条。本单位2019年度未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单位2019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4件,申请人为商业企业的1件。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完毕。其中给商业企业的1件答复,商业企业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本单位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由镇办公室明确一名同志专职负责信息公开的登记、受理、协调、答复等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管理。同时,建立信访、司法、办公室“三合一”的信息沟通协商机制,对一些重点难点依申请信息进行协商,进一步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以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宝山区政府网站、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等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方便市民多种方式获取本单位公开的信息。利用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各界展示本单位各项工作进展、政策信息、活动信息,开展网络问政活动等。
(五)监督保障方面
本单位设立高境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由镇行政主要领导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保密分管领导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监察科负责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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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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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今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