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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的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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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草案全文
  • 主题分类: 司法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5-1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5-1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司法局

关于建立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的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区委要优化体制机制,举全区之力推动邮轮旅游发展的要求,推动落实《推进国际邮轮经济高质量发展宝山实施方案(2023-2025)》,充分发挥法律在发展邮轮产业链、提高邮轮经济贡献度方面的保障作用,构建邮轮法律生态圈,辐射带动宝山涉外法治工作创新发展,就建立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推进国际邮轮经济高质量发展宝山实施方案(2023-2025)》,坚持系统观念、高效协同,构建政府引导、行业指导、市场主导的邮轮法律生态圈,推动邮轮法律发展,优化邮轮业营商环境,提升邮轮法治软实力,辐射带动宝山涉外法治工作创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打造面向全球的邮轮争议解决中心和推动提升涉外邮轮法律建设水平为目标,整合资源力量、加强行业联动,积极搭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紧密合作、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与优势,探索建立一站式”“集成式诉非联动解纷机制,努力打造邮轮争议解决高地、邮轮法律服务高地邮轮法治人才培养高地,推动邮轮法律服务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着力提高邮轮法律服务能级和水平,助力提升服务保障邮轮母港的法治能力为带动宝山区涉外法治建设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二、成员单位

(一)发起单位

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由宝山区司法局联合宝山区滨江委发起并牵头推进。

(二)组成单位

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由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学院校、行业协会及邮轮企业代表等单位组成组成单位名单实行开放制,发起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等加入。

三、工作机制

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主要以联席会议的方式开展工作。联席会议由宝山区副区长陈汇青、薛飒飒担任召集人,区司法局、区滨江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接任人员自然替补。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委派专人负责共同体相关工作任务。共同体于宝山区司法局及上海海事大学设双秘书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策划、对外宣传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联席会议议题由区司法局、区滨江委组织各成员单位研究提出,主要包括:研究推进提升邮轮法律服务能级和水平的支持举措、总结评估相关举措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处理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等。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争议解决服务

创新邮轮争议解决机制,实行繁简分流诉裁调分流探索建立一站式”“集成式诉非联动解纷机制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行业主体的联动协作,促进发挥赋强公证、商事调解、谈判促进、专家评审等其他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作用,及时有效化解邮轮旅游矛盾纠纷,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邮轮争议多元共治长效工作机制

(二)发挥司法保障职能

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履行司法职能,优化对仲裁、调解的司法监督与保障机制,保护邮轮行业主体合法权益,为上海邮轮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打造邮轮争议解决精品案例为基础,建立典型案例公开发布机制,促进形成普遍认可的裁判标准,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导和引领作用。

(三)打响邮轮法律品牌

支持邮轮法律服务机构与有关行业协会及专业机构合作开展邮轮制造、航线产品、船票销售、邮轮旅游服务等邮轮行业合同示范文本研究制定;建立邮轮行业主体同监管机构、司法机关之间的便利化联络机制和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强化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帮助企业提高风控能力推动邮轮法律服务机构加大法律科技产品应用和研发投入打响邮轮法律专业服务品牌。

(四)打造高端研究智库

推动共同体各成员单位合作建立研究智库全面对接优势资源,深度融合转化渠道,着力提升智库成果水平通过设立研究机构、搭建专门平台、举行专题活动、创办专业刊物等方式,组织开展邮轮法律理论与实务研究,建立邮轮争议解决案例数据库,定期对外发布行业报告、典型案例等研究成果,并以此为基础提出立法建议,推动邮轮法律发展完善

(五)建立交流研讨机制

加强共同体各方友好交流,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灵活采用联席会议、主题论坛、圆桌会议、互访交流等方式,围绕邮轮法律前沿问题、邮轮法律服务创新等进行研究讨论,汇聚行业智慧,凝聚社会共识,为全面提升宝山邮轮服务能级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探索搭建政校企三方合作平台,建立多元化的师资拓展和校企合作资源共享机制,建立挂职锻炼、创新实践、社会实践等多维度人才交流机制,推进产教融合,加强交叉学科合作,培育邮轮法律复合型人才,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职业水准一流、专业水平卓越的高素质邮轮法律专业队伍。

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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