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我镇围绕市、区党委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在树立法治思维,加大依法行政等方面有了新进步,为“五个新杨行”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具体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街镇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方面
镇党委政府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人分管、协管办公室,为开展法制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目前,我镇法制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无公职律师配备。司法所参与、配合相关法制工作。
聘用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镇已聘用政府法律顾问1名,聘期为1年,主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研究,参与政府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的谈判和文本起草,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等等。
2019年政府法律顾问共代理处置涉及镇政府民事诉讼1件、行政诉讼2件、行政复议1件,完成镇领导和各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二)政府职能转变方面
镇政府及其部门加强自身建设,改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服务有新进步。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76件,依申请公开信息 1件。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
1、人民调解工作方面,目前全年支付专职人民调解员津贴72.24万元(区、镇财政共同承担),涉及16个村、41个居委调委会和镇调委会共计6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具体工作由司法所负责。
2、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方面,除了镇政府法律顾问外,从2017年9月起我镇政府签约本区4家律师事务所,每年服务费用为41万元(1个居委会1万元的标准),为41家居委会提供法律服务支撑。具体工作由司法所牵头负责。
三是杨行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 已于2018年2月建设完成,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司法所和57家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相结合,为社区群众提供及时优质的法律服务。
2019年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窗口共接待法律咨询143件,村居法律顾问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91人次,开展法治讲座2次,听课人数81人。
此外,坚持组织律师参与周三镇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2019年律师共接待群众18批26人次。
宝山社区通开通“公共法律服务”版块,内分“法治宣传”、“法治动态”、“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四个服务项目,共发布文章64篇,解答法律咨询2人,居民好评30条,居民留言15条。
(三)严格行政执法方面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改善地区法治环境。
2019年,城管中队联合综治、公安、市场、卫监、环保等多部门开展违法搭建、店招店牌、夜间乱设摊、食品安全、群租整治、迎环保督察整治、水环境治理及扫黑除恶宣传等行动53次。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19年审核镇城管中队行政处罚案件12件。
(四)强化行政监督方面
2019年行政复议1件,以当事人自愿撤回申请而行政复议结案。
(五)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素养。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订阅《宪法》、《新法规》、《上海法治报》、《学法参阅》和每年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网上学法测试。
开展公务员学法活动,营造自觉学法用法良好氛围。我镇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开展了包括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禁毒法等宣传活动,为国家工作人员订阅相关法律法规书籍和资料。此外,组织和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培训。
(六)2019年8月份,按照宝山区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部署,我镇积极响应制定了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并按时上报“自评表”等材料,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镇政府法制部门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新形势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当前的镇政府法制部门工作力量尚欠不足,亟需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担任专职法制工作人员。
(二)行政应诉规范有待进一步强化。与行政领导应诉旁听制度化、常态化的要求尚有差距,应当重视践行我镇行政领导出庭及旁听审理,增强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意识。
(三)公务员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提高公务员法治意识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是公务员必备的基本素质,要强化法治培训,培养和提高公务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避免以权代法现象的发生。
三、下步工作
杨行镇政府将按照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逐步形成有事找法,办事依法的习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继续为“五个新杨行”建设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