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2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要点。
2022年,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做实政务公开的引导、服务、监督功能,以政务公开水平的提升促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城市软实力。
一、深化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强化法定公开内容维护更新。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结合权责清单、办事指南等内容调整,进一步优化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的拓展更新。强化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依托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政府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做好主动公开公文的发布,做到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并同步推送至市主动公开公文库。做好公文的分类展示,持续调整优化主题划分,确保分类准确,便于查阅。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做好相关审查和转化发布。强化信息公开主渠道建设。围绕区文旅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做到栏目内容清晰,突出本单位业务属性。积极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可视化解读力度,优化互动功能,满足百姓文旅需求。提升依申请办理工作水平。严格依照法定职责,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时限,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加强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二、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围绕公开文旅场所、文旅活动、文物管理、遗产名录、文化品牌等重点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文旅行业助企抒困及相关扶持政策。做好民生信息公开。日常发布与重点发布相结合,在日常发布各类文旅服务信息的基础上,抓住合适发布时机,公布有关文旅工作的推进情况。做好文旅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事中事后监管等信息公开。多渠道发布面向市民游客的疫情防控提示。加强行政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三、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
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及时通过相关网页的留言功能,收集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意见建议。及时对留言进行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做好对反映集中问题的二次解读回应。,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推进重点工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在8月份全市政府开放月期间,统筹谋划做好政府开放活动。安排开放活动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意见建议。
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市区标准化要求,确保于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流程,并建立相关制度。结合文旅工作,优化、更新、展示文旅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及相关政策和执行落实情况的公开。
五、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强化局政务公开协调推进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的疑难瓶颈问题,定期研究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抓好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结合局年度工作重点,及时发布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分解,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适时开展上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回头看”,逐项核查核销,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探索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机构等参与的公开评议机制。
宝山区文旅局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