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行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上海杨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杨行镇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实施“杨行镇老集镇杨泰路东侧(东街村)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函》(宝杨府〔2022〕19号)已收悉。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设管理委等十一部门〈关于本市开展“城中村”地块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2014〕24号)文的精神,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上海杨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杨行镇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实施“宝山区杨行镇老集镇杨泰路东侧(东街村)、杨桃路南侧(东街村)、宝杨路北侧(西街村)、友谊西路北侧(湄浦村)、杨北路北侧(杨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望你单位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上海杨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监管,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
特此复函。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