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事项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shbsq.sh.gov.cn上下载、罗店镇党政网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沪太路6655号(近美兰湖大道),邮政编码:201908,罗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56591308。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本单位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沪太路6655号),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本单位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为职能科室,负责牵头协调,司法所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制订了相关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规范公开行为。为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本单位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具体行为。
1、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目录编制和备案。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规定,深化公文产生过程中的属性确定,规范编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报区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备案。
2、加强公文类政府信息内部登记备案。凡是各部门形成的公文,按照公开的要求,在文件签发单上标注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领导在签发时一并予以明确,然后由办公室按签发稿标注的种类予以办理,由司法所进行把关,再由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区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备案。
(三)加强政府信息更新维护。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的更新维护机制,规范公开信息的发布,提高发布的准确率和规范性,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建设。不断完善管理服务、进一步统一政府信息公开类目设置,健全报送机制,及时汇聚信息,扩大公共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7.8%。
(一)主动公开范围
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情况:如《罗店镇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罗店镇关于开展节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罗店镇关于加强推进2018年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罗店镇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开展“三合一”场所和电动车楼道违规停放、充电“清零”攻坚行动的通知》、《关于罗店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罗店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罗店镇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进口博览会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等。
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依法履职等的公开情况:如《关于成立罗店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为:宝山区政府网站、宝山区办公业务网和罗店镇党政网,罗店(罗店龙船广场)、罗南(东太路)地区所设置的政务公开栏及基层各单位政务公开栏,具体受理地点为沪太路6655号罗店镇政府办公室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分别要求:宝山区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及土地复垦工作实施意见;宝山区罗店镇联合村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的土地范围;宝山区罗店镇涉及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补偿政策文件;2017年度罗店镇河长制(中小河道整治)和控源截污情况;集贤路150弄25号和27号所有法定的审批手续;集贤路2001弄46号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上海市宝山区罗南开发区(罗溪六队界格西堍)地块的集体土地拆迁或拆违的相关手续及书面材料,上海市宝山区罗南开发区(罗溪六队界格西堍)地块的拆迁或拆违的公告、项目、评估办法及评估标准、估价报告单及有关估价的计算依据,上海市宝山区罗南开发区(罗溪六队界格西堍)地块拆迁、拆迁款的发放对象及数额的相关材料等内容。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7件,以信件方式回复。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1、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复制费(含纸张),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0.2元;A3纸每页0.4元。
(2)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的每页A4纸为0.5元,彩色打印的每页A4纸为0.6元。
(3)磁盘每张3元。
(4)光盘每张2元。
(5)邮寄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6)递送费:按照市场价格计收。
2、本单位通过其他形式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并需收费的,在报区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本单位在提供依申请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实行免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1件。发生针对本部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1件。发生针对本部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76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320次,当面咨询接待10305次,网上咨询205次。至2018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03271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最近更新、基层动态、信息公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我镇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信息公开率比往年有所提高,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之处。明年我镇将在组织管理、机制运行、工作能力上继续提升水平政府公开信息业务人员。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本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6 |
其中: 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102%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
176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7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7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网络申请数 |
条 |
2 |
4.信函申请数 |
条 |
5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7 |
其中: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条 |
1 |
2.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3.同意部分公开数 |
|
0 |
4.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5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数 |
条 |
0 |
(5)“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
0 |
附表三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由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四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7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3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