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3年11月,为践行儿童友好理念,以儿童友好引领教育风尚,让儿童成长得更好,上海市教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等23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上海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要求,制定《上海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青〔2023〕17号)有关要求,践行儿童友好理念,以儿童友好引领教育风尚,办好儿童喜欢的学校,2023年12月,宝山区结合实际,编制了《宝山区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二、什么是“儿童友好学校”?
答: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0-18岁)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三、儿童友好学校建设的范围是哪些学校?
答:儿童友好学校建设范围包括本区中小学(含中职校)、幼儿园。
四、儿童友好学校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儿童友好学校的四项建设任务,包括政策制度友好、空间建设友好、服务体系友好、成长环境友好,希望以此促进儿童更高水平全面发展。
在政策制度友好方面,要求学校加强儿童优先发展规划引领,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等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儿童相关法治保障,健全儿童参与机制。
在空间建设友好方面,要整体提升学校基础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包括加大基础相对薄弱学校的教育资源投入,办学(园)条件满足学前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要求;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推进无障碍校园环境建设等。要推进校园空间适儿化改造,儿童学习、生活、活动等空间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儿童身心发展需要,并具有丰富性、趣味性、便捷性和安全性。
在服务体系友好方面,要求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及办学质量评价要求。要求学校加强儿童身心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儿童体质、心理、卫生健康的发展、预防、评估、干预机制。丰富儿童学习活动体验。
在成长环境友好方面,要求学校健全家校社协同发展机制,创建和谐的师生关系、生生关系和亲子关系,家校社联动助力儿童健康成长。要打造安全文明校园环境,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防力量配备到位、物防技防设施完善。不断增强安全教育实效性,提升师生安全素养。同时,要加强特殊儿童关爱,为特殊群体子女提供公平优质教育,加强家庭经济困难等困境儿童资助保障。
五、儿童友好学校建设需要注意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1.坚持儿童优先。将儿童优先原则融入学校政策制定、空间环境建设、教学设施配置、课程体系构建和教学方式优化,开展有学校特色的儿童优先行动,营造儿童友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2.强化资源统筹。围绕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统筹优化设施功能布局,挖掘存量潜力,引导学校空间适儿化建设,拓展高品质学习空间和活动空间建设。深化资源融合,促进各类设施综合高效利用,探索利用社会和社区优势资源丰富教育教学活动。
3.鼓励创新探索。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改革创新,能结合校情实际,挖掘特色资源、出台创新举措,打造儿童友好服务品牌项目,推进重点功能区域和示范空间适度超前建设。
4.促进多元参与。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儿童友好学校建设“一盘棋”理念,健全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发挥家校社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区域内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学校建设的合力。
六、儿童友好学校的建设计划和目标是什么?
答:本轮儿童友好学校创建工作周期为三年,2023年明确建设任务和要求,2024年、2025年全市各创建50所儿童友好试点学校,兼顾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等不同类型。
在市教委的指导下,在试点校建设的基础上,全区分年度分批次加大建设力度。到2028年,全区60%以上学校达到建设要求;到2030年,全区90%以上学校达到儿童友好学校建设要求;到2035年,全区基本完成儿童友好学校建设任务,儿童友好理念在本系统深入人心,形成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儿童友好学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