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宝山”门户网站(http://www.shb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5号,邮编201999,电话:021-56100093,邮箱:zwgkk@baoshan.sh.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宝山区共制发公文类政府信息1484条,发文量较上一年度上升19.97%,其中主动公开1428条,主动公开率96.23%。区级部门(不含区本级和市级垂直管理部门)公文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率为99.27%,各街镇(园区)公文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率为99.73%。全区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8件,主动公开率、解读率均为100.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宝山区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399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03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46件),另有42件申请按照《条例》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按规定全部落实了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已办结申请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398件,同意公开率为28.37%;不予公开100件(为四类过程性信息19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26件,三类内部事务信息16件,行政执法案件6件,行政查询事项32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1件);无法提供571件(分别为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426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73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72件);不予处理26件(为信访举报投诉类11件、重复申请15件);其他处理308件(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4件,直接归档等其他处理194件)。
2023年,宝山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16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审结案件中结果维持12件、结果纠正2件;行政诉讼案件26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审结案件中结果维持20件、结果纠正1件、其他结果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持续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材料移送、动态调整等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发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和材料归集,按时向区档案馆移送。推进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累计推送相关政策文件至市集成式发布库197件,均予以采用。新增“阅办联动”专题板块,上线相关办事事项政策文件20件,涉及产业准入、就业保障、人才资助、养老保健等多领域。为进一步便利便捷市民群众获取信息,依托“政策文件库”栏目板块,集中归集各单位现行有效的公文类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线上依托宝山区政务公开平台,扎实做好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理维护。科学调整政务公开页面栏目设置及内容分类,升级完善“政策文件库”“重大行政决策”等板块内容,优化信息页面显示效果,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线下立足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做深做实其开展重要政策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的载体功能,实现线下公开和办事的顺畅对接。
(五)监督保障方面
全面加强指导监督,组织召开全区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政府信息发布操作等实务培训,区政府办公室牵头指导各单位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高质量开展政策解读,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制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按月通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协同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信息月月核查,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强化第三方机构社会评议作用,针对评估结果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补齐短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8 |
11 |
6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6686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466 |
||
行政强制 |
81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289.8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20 |
77 |
0 |
0 |
0 |
2 |
139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6 |
0 |
0 |
0 |
0 |
0 |
4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34 |
15 |
0 |
0 |
0 |
1 |
35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7 |
1 |
0 |
0 |
0 |
0 |
4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1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5 |
1 |
0 |
0 |
0 |
0 |
26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6 |
0 |
0 |
0 |
0 |
0 |
6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2 |
0 |
0 |
0 |
0 |
0 |
3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02 |
23 |
0 |
0 |
0 |
1 |
42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67 |
6 |
0 |
0 |
0 |
0 |
7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72 |
0 |
0 |
0 |
0 |
0 |
7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9 |
2 |
0 |
0 |
0 |
0 |
11 |
|
2.重复申请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13 |
1 |
0 |
0 |
0 |
0 |
114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76 |
18 |
0 |
0 |
0 |
0 |
194 |
||
(七)总计 |
1333 |
68 |
0 |
0 |
0 |
2 |
140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3 |
9 |
0 |
0 |
0 |
0 |
4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2 |
2 |
0 |
2 |
16 |
15 |
1 |
2 |
1 |
19 |
5 |
0 |
1 |
1 |
7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稳步发展,同时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一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底座仍需夯实。针对各单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录工作,仍需对具体从事人员加强操作指导,提高其主动意识。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数量仍需提升。非规范性政策文件解读率较低、政策解读内容较单一等问题依旧显现,个别单位未落实“应解读尽解读”及“三同步”要求。三是依申请办理工作实效仍需加强。个别单位在办理流程中存在不规范、不严谨行为。
2024年,宝山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扎实可见的政务公开实效,为助力宝山打造科创中心主阵地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重点将以集成式发布试点领域为基点,不断拓展主动公开服务半径,强化政策解读质效,及时解答政策咨询,深化优化公众参与,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依托市公开办理平台,严格依申请办理各项流程,持续提升办理水平和服务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全效推进区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宝山区“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目标定位,强化“主阵地、主城区、样板区”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有关科创驱动新兴产业发展,南大、吴淞“双核驱动”核心功能区建设及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等政策文件、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等。结合市工作要点,做好强化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等各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全维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级。完善本区政策文件库建设,归集归纳2005年以来各单位制发的公文类信息,实现统一入口、分类展示、一键查询,截至2023年底,共收集主动公开公文3257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08件、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文件895件。完成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制定下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全面推进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完成区政务公开平台政策集成式发布功能、“阅办联动”功能。根据区域重点工作实际,进一步放大科创政策引领作用,梳理、优化、集成一批企业培育方面的政策,并完成推送。高质量开展政策解读。严格落实“三同步”“应解读、尽解读”要求,强调各制文单位解读方式应丰富多元。建立跟踪督查机制,针对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予以把关,对于解读形式单一、内容过于简单的及时督促完善。
三是全过程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继续落实邀请公众代表参与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2023年,共开展3次相关公众代表列席议题,分别为:听取关于修订《宝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情况汇报、关于修订《宝山区陶行知教育创新发展优秀人才激励办法》的情况汇报、关于修订《环上大科技园专项政策(试行)》的情况汇报。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下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2023年共有20项作为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于政务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专栏”网页全流程公开决策草案、草案解读、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2023年宝山“政府开放月”活动更加注重活动前的预热升温,为后续开展的效应赋能加码,7月初即在上海宝山微信公众号、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活动召集令,邀请广大群众提出真知灼见。活动期间累计共开展线下活动40余场,千余名市民与企业代表参与其中。
(二)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本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