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4年3月至4月,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对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上海市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区法援中心”)。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司法局为区级预算主管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由区司法局本部和1家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区财政局批复区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5411.17万元,调整后的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5993.58万元。2023年,区司法局实际收到财政拨款5993.5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司法局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执行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司法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未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盘点制度,个别资产未张贴标签,个别资产已拆除但账面未核销。部分资产在部门内部调拨使用未履行调拨手续,也未及时变更资产权属。
(二)区司法局所属区法援中心2023年通过三方比价购买法律援助宣传品,参与报价的三家单位中有两家存在关联关系,涉及金额3.9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司法局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及时做好账务和实物处理,确保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对货物采购三方比价流于形式的问题,要求区司法局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办法,完善三方比价程序,确保采购过程公正透明,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或者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一些项目,进一步加强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防范采购环节廉政风险。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司法局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