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支持、属地管理、统一计划、分批实施、分类建设”的原则,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建设,到2024年底,全市19695个投放点达到微更新标准、3788个投放点达到专项更新标准、660个小区(村)达到精品小区Ⅰ类要求。
二、标准要求
(一)精品小区Ⅰ类。1.小区内所有投放点按照微更新标准要求建设(垃圾房按照“垃圾房微更新标准”建设、其他投放点均按照“亭式投放点微更新标准”建设)2.至少一座垃圾房按照专项更新标准要求建设;3.小区按照精品提升标准要求建设。
(二)精品小区Ⅱ类。1.小区内所有投放点按照微更新标准要求建设(垃圾房按照“垃圾房微更新标准”建设、其他投放点均按照“亭式投放点微更新标准”建设);2.至少一个投放点按照专项更新标准要求建设。
三、考核要求
1.每半年一次,各区组织开展本区域所有建设计划内的精品小区Ⅰ类、Ⅱ类项目验收,按半年制报送市绿化市容部门。每个小区每年仅可参与一次半年制考核。2.市绿化市容部门组织对当年度通过区级验收的精品小区Ⅰ类项目开展全覆盖考核;对精品小区Ⅱ类项目开展抽查考核,抽查比例不低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