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最佳实践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镇(园区)、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升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积极挖掘培树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文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现将《关于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最佳实践创建活动的通知》(沪安委办〔2024〕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相关要求。
请各街镇(园区)、各有关部门于6月14日前组织符合本次评选基本条件的单位填写《案例申报表》(见附件),进行汇总收集并对案例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案例材料主题明确、层次分明、资料详实、语言精炼,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和工作纪律,确保案例材料可以公开。请各街镇(园区)、各有关部门收集申报表和案例文本的电子版及相关资料发送至bsqanweiban@163.com,邮件主题:推荐单位+单位名称+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最佳实践案例,请在邮件正文中留下推荐单位和被推荐企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备后续审核和提供详细文本材料。(联系人:苏丹、武顺,bsqanweiban@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最佳实践创建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