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一、《意见》概述
农业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是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抓手。
2023年2月17日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宝山区规模经营主体、奖补对象与标准等方面做出了新规定。
二、重大变化
(一)农业规模经营奖补对象及经营面积要求。
取消对原政策奖补对象种植花卉的补贴,现为:
奖补对象 |
粮食 |
蔬菜 |
食用菌 |
水果 |
水产 |
经营面积 (不少于/亩) |
100 |
80 |
80 |
80 |
45 |
注:种植(养殖)面积以农业生产信息系统档案面积为依据。
(二)奖补内容及标准。
1、规模经营奖补。对符合农业规模经营要求的单位每年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财政奖补。区、镇财政按7:3比例承担。
具体奖补金额的考核系数设定及对考核优秀奖励,如表:
(三)删除对绿色农产品的奖补政策。绿色食品奖补政策将在其他政策文件中制定发布。
(四)考核内容清单。奖补资金下达仍按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考核内容每年结合市、区对农业生产相关考核任务制定发布。
具体内容以原文件为准,由区农业农村委生产指导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