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
二〇一五年一月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述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56045711。
一、概述
我镇明确了镇政府主要领导为顾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小组组长,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镇政府办公室为责任科室,并由专人负责落实工作机制,加强检查督促,及时更新维护,从制度上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稳妥有序推进。同时着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已经公开的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我们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积极理顺和其他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评议,就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和报送、规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方面建立起一套较为可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14年底,本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4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镇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镇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镇政府工作规则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4、镇政府重点工作;
5、镇政府提交镇人大审议的各类报告;
6、关于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7、镇政府实事项目;
8、镇政府人事任免;
9、其他主动公开的事项。
(二)主动公开途径
1、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办公时间为: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36190028、56045711
传真号码:56045711
地址:泰和西路3431号208室(顾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
邮政编码:201906
2、通过宝山区门户网站上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镇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10件。
(二)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1、检索费
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元。
2、复制费
(1)复印费(含纸张),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0.2元;A3纸每页0.4元。彩色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1.00元;A3纸每页2.00元。
(2)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的每页A4纸为0.50元,彩色打印的每页A4纸为0.60元。
(3)磁盘每张3元。
(4)光盘每张2元。
3、邮寄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4、递送费
按照市场价格计收。
四、复议、诉讼和申述举报等情况
本镇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镇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有序的推进着,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今后将加大重点工作、实事工程进展情况等动态信息公开力度,在巩固完善政府机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静态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政府文件、政府会议、人事任免,尤其是政府重点工作和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等相关动态信息的及时公开工作,让广大群众随时了解、监督政府履行职责情况,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建设。另外,除了要做好日常的信息梳理和上报工作外,还特别要加强对申请受理、办理程序和要求的学习,以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确保我镇的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转变政府职能和推动我镇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落实“执政为民”理念,建设服务型政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持续、有效地开展。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统计期限: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0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
90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145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1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2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8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1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1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8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0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67.2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67.2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