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镇/街道/园区及区有关部门:
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度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的通知》的最新要求,区乡村振兴办牵头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宝山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详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2022年是民心工程的收官之年,各涉农街镇/园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工作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各涉农街镇/园区要切实加大工作统筹,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政策保障,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紧扣时间节点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取得预期效果。区相关部门要紧密协同、合力推进,加强对街镇/园区指导和督促。
二、落实目标任务
各涉农街镇/园区要按照区级任务清单,立足本辖区实际,结合2021年推进情况和实效测评、满意度测评中发现的短板和弱项,制定本级任务清单。要针对瓶颈难题加强攻坚突破,进一步拓展细化区级任务,量化目标,明确区域,确保可实施、可考核、见实效、显特色。
三、推进项目实施
各涉农街镇/园区要按照项目化推进要求,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将建设任务落实到村。要加大资金保障,统筹各类财政性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创新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合理排定工程时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四、加强调度检查
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是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已纳入“乡村振兴目标管理系统”实施目标管理,重点任务继续坚持“月调度月报告”,及时跟踪建设进展,对进度滞后地区将加强工作督导和通报。建立区、镇、村三级全覆盖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啄木鸟”行动、第三方暗访测评等区级检查,通过“一网统管”平台加强问题发现,推动销项整改。各涉农街镇/园区加强对村检查、考核,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实时掌握各村人居环境情况。区级检查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通报各涉农街镇/园区。
附件: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
宝山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附件
2022年度宝山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
类别 |
任务名称 |
任务要求 |
牵头及配合部门 |
责任单位及实施区域 |
完成时 间节点 |
提升村容风貌 |
(一)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
1.持续实施以“五清一改”(清垃圾、清搭建、清杂物、清堆物、清张贴、改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沿路、沿河、公益林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开展塑料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对散落在村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田间地头、巷道公路等地的塑料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开展区区联动专项行动,强化区、镇、村接壤区域整治优化力度,聚焦交界重点区域,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水平。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2.建立村庄清洁常态、长效机制,以街镇(园区)、村为单位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周,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开展专项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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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村民文明理念宣传教育,消除露天焚烧现象,避免畜禽散养影响环境卫生,着力改变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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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续提升乡村风貌水平 |
4.建设优美公共空间,巩固无违村(居)创建成果,消除乱搭乱建,整修或拆除严重破损、危及安全、有碍风貌的危旧房屋和残垣断壁。利用村内空闲地建设微公园、微田园,优化乡村家具设置。规划保留村主要出入口、重点河道桥口、村民集中户外活动场点,建设符合整体风貌和功能需求的景观节点,第四批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月浦镇沈家桥村)、本年度3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申报村(罗泾镇陈行村、月浦镇段泾村、罗店镇束里桥村)形成样板。 |
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执法局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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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村容风貌 |
(二)持续提升乡村风貌水平 |
5.推进美丽庭院建设,加强农户庭院、自留地环境管理,因地制宜栽植果蔬、花木,打造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确保完成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3634户,鼓励各涉农街镇/园区超额完成目标。第四批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月浦镇沈家桥村)、本年度3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申报村(罗泾镇陈行村、月浦镇段泾村、罗店镇束里桥村)美丽庭院建设全覆盖,“小三园”种植整齐、围栏篱笆样式协调。 |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 |
各涉农街镇/园区 (其中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杨行镇111户、顾村镇190户、月浦镇1467户、罗店镇1476户、罗泾镇390户) |
11月底 |
6.加强乡村标识引导,村主要道路、公服站点、景观节点配置标示标识,规范设置广告牌、横幅、招牌,清除各类陈年废弃条幅、招牌、广告。第四批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月浦镇沈家桥村)、本年度3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罗泾镇陈行村、月浦镇段泾村、罗店镇束里桥村)按要求设置到位。 |
区农业农村委、区建管委、区文旅局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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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进农村“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和庭院绿化,以及生态廊道等建设,增加乡村森林资源和绿化总量。 |
区绿化市容局、区农业农村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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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实施公益林抚育工作,营造“四化”森林,增加乡土树种、色叶树种比重,实行乔木与灌木结合、林地与湿地结合,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建设特色明显的乡村开放休闲林地,成为乡村公园、小微公园雏形;加强乡村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等及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 |
区绿化市容局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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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完成农村杆线序化5.8公里,移除影响通行安全、农业生产等不合理设置的杆线,治理乱拉线路,清除废旧杆线、冗余盘留线圈,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架空线合杆整治。落实架空杆线运营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新增杆线架设。 |
区农业农村委、区建管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其中农村杆线序化:罗店镇5.8公里) |
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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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村容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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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
(三)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 |
10.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新改建公共服务设施14个;推进行政村家门口服务站建设,提供党建、事务办理、医疗卫生、文化休闲等一站式服务。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其中新改建公共服务设施:顾村镇3个、月浦镇2个、罗店镇5个、罗泾镇2个、大场镇2个) |
12月底 |
11.加大养老设施建设力度,利用闲置农房和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房屋等资源建设乡村养老服务设施,完成2个长者照护之家建设。 |
区民政局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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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巩固国家卫生区镇全覆盖成果,统筹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与农村社会健康管理,开展第二批2个健康村镇的遴选和创建,扩大建设覆盖面。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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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加强农村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向村民免费发放卫生健康知识读本和工具,指导建立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开设村民科普讲座配送服务;结合“上海市民健康生活新风尚”和《上海市民健康公约》推广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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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开展非卫生厕所、小粪缸专项清理行动,建立卫生户厕跟踪维护机制,加强户厕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 |
区卫生健康委、区水务局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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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按照行政村三类及以上标准公厕数量不少于1个的要求,推进农村公厕提档升级,对严重破损、影响使用、卫生要求不达标的问题公共厕所进行整改。 |
区绿化市容局、区农业农村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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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加强农村公共厕所管理,建立“一厕一档”,加强标识指引设置,落实专人保洁、巡回保洁等保洁机制,提升作业水平。 |
区绿化市容局、区农业农村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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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推进村内道路建设,完成5公里村内破损道路达标改建。 |
区交通委、区建管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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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推进乡村道路景观提升,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因地制宜布设停车场点、路灯。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集中居住归并点打造村内特色道路示范至少各1个,要求路面黑化,交通标线等规范设置。 |
区交通委、区建管委、区农业农村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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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农村住房质量提升 |
19.推进规划保留村住房建设,以街镇/园区为单位编制年度建房计划,畅通审批流程,改善农村村民居住条件。 |
区农业农村委、区建管委 |
5个涉农镇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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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完成符合要求的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 |
区房管局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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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加强村民建房质量及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图纸和建房协议审核,建立铭牌公示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专管人员。针对乡镇基层管理人员开展政策宣贯培训,对村民建房建筑活动开展检查督查。 |
区建管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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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绿色田园建设 |
(五)提升田园环境 |
22.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2020年度已批复的668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启动2022年项目立项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1月底 |
23.加强田间环境治理,持续清理田间地头、农田沟渠、农村道路各类生产生活垃圾,拆除废弃设施、不规范棚舍。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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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农业废弃物处置 |
24.规范农业废弃物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农膜回收率达到97%,试点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因地制宜配置秸秆、蔬菜废弃物、藤蔓等就地就近处理设施。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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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
25.持续推进58亩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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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降低农田化肥、农药总施用量,畜禽养殖废弃物和粮油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达到98%。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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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 |
(八)健全垃圾治理体系 |
27.规范处置环境整治和地块开发中发现的陈年垃圾,保持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收集、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创建达标率每年稳定在95%以上。 |
区绿化市容局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九)完善环卫配套设施 |
28.推进农村地区垃圾厢房、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新建和改建,配齐源头收集容器、转运车辆、分类达标村的分类标识、收集桶、箱房和收集点。 |
区绿化市容局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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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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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推进湿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深化技术探索,规范设施建设、配套装置升级和运营管理,农村区域50%以上湿垃圾纳入城乡一体处置体系。 |
区绿化市容局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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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善“两网融合”回收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2%以上,构建农村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处置体系,推进建筑垃圾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
区绿化市容局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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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农村污水处理水平 |
(十一)实施农村生活污水老化设施提标改造 |
31.完成区级农村生活污水提标增效行动方案编制,依方案推进老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增效任务。 |
区水务局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32.强化设施运行和出水水质监督检查,2022年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
区水务局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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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农村水体环境质量 |
(十二)巩固乡村河道治理成果 |
33.持续推进河湖水系综合治理,巩固中小河道整治成果,严防河湖“黑臭”返潮,强化中小河道管理养护、按需实施镇村级河道疏浚。规范河道疏浚底泥消纳处置,无河道底泥乱堆乱放。 |
区水务局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十三)改善乡村河湖水质 |
34.完成2个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建设,集中连片推进中小河道生态修复,恢复乡村河湖生态系统。 |
区水务局 |
各涉农街镇/园区 (其中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建设:罗店镇1个、罗泾镇1个) |
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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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强化农村地区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无污水直排河道。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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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村公路提质增效 |
(十四)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 |
36.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10.27公里。 |
区交通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1月底 |
37.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积极创建市级示范镇和示范路,持续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推广实施。 |
区交通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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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
(十五)优化管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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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落实地方政府主导责任,各涉农街镇/园区编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对象、主体和标准,建立公示制度,统筹落实管护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管护。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39.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乡村公路、村内路桥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运、公共厕所保洁、乡村绿化等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建立专业化、市场化、一体化的运行管护机制,加强工作考核。 |
区交通委、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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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梳理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事项,逐步纳入区“一网统管”公共平台,建立问题发现、快速处置和分析考核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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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深化自治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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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推广建立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区制度,农户、合作社、企业、第三方养护队伍等分别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增强村民爱护公共基础设施意识。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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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建立推广奖励补助机制,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主人翁意识。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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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强化督查考核 |
43.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资金拨付机制。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涉农街镇/园区 |
12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