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我区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切实做好2021年宝山区普通高中阶段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现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1〕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认真做好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收生工作
做好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是上海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提升社会、学校和家长对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关心和重视程度,满足青少年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需求以及培养和输送优秀后备体育人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1年,宝山区教育局、体育局将在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基础上,以对师生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做好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收生工作。同时,做好自2022年起本市将结合学校体育“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开展高中阶段优秀体育苗子招收培养的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
二、 招生计划的制定和管理
(一)宝山区普通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收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按市、区两级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
(二)市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全市体育特长生招收计划的宏观管理,并加强对区体育特长生招收计划编制的协调和指导。
(三)宝山区教育局和体育局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奥运后备人才培养发展规划,以及学校资源配置状况,编制本地区体育特长生招收计划,其中包括需引进外省市体育特长生计划,2021年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引进外省市体育特长生计划总数控制在50名以内。负责全区普通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收工作的实施,负责区各相关高中学校对体育特长生招收计划制定的协调和指导。
(四) 各相关高中学校根据本校项目发展需要,以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及学校资源配置状况,制定本校体育特长生招收计划。
(五) 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将区域内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学校的招收项目、范围、计划人数及招生原则、方法、选拔程序等向社会公布。
(六)成立宝山区2021年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三、招收学校和项目
(一)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命名2015-2017年度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通知》(沪教委体〔2015〕7号)中经批准的的第一项目招生。
(二)在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基础上办二线运动队的学校,按照《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2022年度区和学校试办二线运动队名单的通知》(沪体青〔2020〕42号)中批准的项目并可增加一个市级体育传统项目招生。
(三)经宝山区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组织评估并通过备案的部分区级传统项目学校及批准的项目招生。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2021年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学校在读生),并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参加系统体育训练,在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正式办理注册手续2年以上,并持有参赛证。
(三) 符合上述条件,并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填写《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参加报名。
1.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
2.获得宝山区教育局、体育局举办的列入年度竞赛计划内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正式比赛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第1名的学生。
五、招生范围
招生规模及相关情况见附件3
六、招生录取办法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招生学校于2021年3月26日前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需要,将本校招生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测试的项目、内容、时间、地点、招生人数、录取方法等报区教育局、体育局备案,并通过宝山教育网向社会公布。
招生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所有考务相关人员及考生考前14日内行程、健康状况等进行排摸,落实自我健康管理等要求。所有考务相关人员近期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正确戴口罩、勤洗手,尽量避免到人流较为密集或空间相对封闭的场所活动。采取适当延长每天测试总时长、分组测试等方式,完善现场测试安排,减少人员聚集时间。
(二) 经批准具有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应建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在区教育考试中心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列入学校招生总计划,招生过程应公开、透明、有记录。招收外区体育特长生,应通过考生所在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招生录取手续。各办(试办)二线运动队学校应优先考虑招收达到上海市青少年运动员二线标准的考生。招生学校应成立由行政、监察和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本校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并于4月19日前将专项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公示(在学生在读学校和在训学校显著处张榜公示7天)后,按《申报表》格式要求,报市招办和区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并集中公示。市中招办在招生信息网上对各区专项测试合格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向社会集中公示。未经市中招办和区教育考试中心集中公示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录取为体育特长生。
严格落实考务相关人员及考生进考场前身份核验、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及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液消毒)等措施。原则上,测试应在室外空阔、通风良好的场地进行,确需在室内场地进行的,应通过开窗通风、使用排风扇等方式保持空气流通。同时,要做好测试场地设施的清洁消毒等工作。
加强考生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液消毒)等防控措施落实,测试过程中防止人员聚集。制定新冠肺炎病例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诊并上报。
(三)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学生,招生学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学校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但不得超过30分;同洲模范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原则上应达到市普通高中最低分数线的90%。
(四)招生学校应依据经批准的项目,择优录取专项对口的体育特长生。如招收从田径项目转为其他项目训练或者篮球、手球、排球、沙滩排球、网球、棒球、垒球等跨项目转换的优秀体育苗子,须事先向市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后,方可招收。
(五)对个别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而学业考试成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考生,由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提出总体申请并填报《申报表》,于4月19日(星期一)前集中上报市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送市体育局8078室)审核认定并报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六)各校于4月16日(星期五)前,将《上海市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至市宝山区体育局竞训科(永清路700号)席伟,联系电话31198813
区教育局、体育局于4月19日(星期一)前,将《2021年各区拟招收体育特长生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及《申报表》加盖区教育局、体育局公章后,报送至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
(七)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会同市中学生体育协会对招收学校、项目和人数进行核实,并报市教委、市体育局备案。
(八)市教委、市体育局于5月11日(星期二)前,将核实的考生汇总名单送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含有“姓名、出生年月、就读学校、运动项目、主要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在中招录取阶段按体育特长生资格录取。
(九)个别体育竞赛成绩特别突出,二级达标优秀,确有培养前途,而学业考试未达市教委有关规定的考生,可在中考成绩公布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所在的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提出申请,并报送市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汇总审核认定后报市教委、市体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必须是2021年本区拟招收体育特长生汇总表内的考生。
(十)为强化上海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市教委、市体育局今年仍将按要求允许部分有寄宿制条件的办二线运动队学校招收不超过50名的外省市初中毕业优秀体育特长生,该类考生的招生计划纳入二线运动队学校招生计划内。各区拟招收的外省市初中毕业优秀体育特长生应在填写的《汇总表》内“备注”栏注明“外省市”字样,具体招生和测试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市级体育特长生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其中招报名资格,区体育局审核其运动成绩,报市教委、市体育局审核备案并公示。未经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公示的市级体育特长生,区教育考试中心不得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招收跨区体育特长生,应通过考生所在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招生录取手续。普通高中阶段市级体育特长生高中毕业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7〕3号)第二十四条执行。
(十二)对于在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它紧急措施,无法按期参加校测的考生,可通过材料审阅等方式进行,区教育局严格把关并进行公示后,按“一事一议”报市教委、市体育局批准。
七、招生工作监督
(一)成立区教育局、体育局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区教育局和体育局及区教育考试中心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体育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二)招生学校的校长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宜的体育教研组长或教练员是招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三)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经查实,取消其招收体育特长生的资格。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予以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四) 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实行公示制度,未经学生原在读及在训学校公示及市中招办、区教育考试中心集中上网公示的学生,区教育考试中心不予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
(五)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与所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如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区教育局将按其入学时的文化成绩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六)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须在9月30日(星期四)前将今年各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名单汇总后报市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这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情况实行全程跟踪和监管。
八、附则
(一)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必须在宝山区范围内进行。
(二)报名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的学生只能报考一所相应的学校,且在中考志愿填报中须第一志愿填报该校,否则不予录取。
(三)按照市、区分级管理的原则,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事先将招生方案及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并向社会公示,拟录取的区级体育特长生须由区招考机构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方可录取。在区级体育特长生入校后的第二学期参照市级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组织认定工作并进行公示。经认定并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需将上海市学籍号第16位变更为“9”,其高中毕业可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7〕3号)第二十四条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上海市宝山区体育局
2021年3月24日
附件:
1. 宝山区2021年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领导小组
2.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3.2021年宝山区普通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数
4.2021年宝山区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
宝山区2021年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
领 导 小 组 名 单
组长:
沈杰(宝山区教育工作党委书记)
张彬(宝山区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
葛玉华(宝山区教育局副局长)
朱燕萍(宝山区教育局副局长)
陆体金(宝山区体育局副局长)
组员:
张宝林(宝山区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杨陈瑜(宝山区教育局学生发展科负责人)
龚晓霖(宝山区体育局竞训科负责人)
赵有清(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王志平(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书记)
下设办公室:
负责人:张 勇
成 员:李金昆 朱永兰 席 伟
地 址:体育局竞训科;永清路700号;联系电话31198492
监督电话:31198813 联系人: 席 伟
56175954 联系人:朱永兰
附件2
上海市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区: 毕业学校(盖章): 考生登记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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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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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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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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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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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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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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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在国家体育 总局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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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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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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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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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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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点 运动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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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育 运 动 成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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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比赛成绩 |
竞赛名称 |
时间 |
地点 |
取得成绩(名次) |
证明与推荐教练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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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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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由招收学校、区教育考试中心、市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留一份。
附件3
宝山区普通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市级)
学 业 文 化 成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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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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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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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
|
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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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考试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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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普高 录取控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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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学校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区体教 结合领导 小组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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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市体教结合 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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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举办二线运动队学校
宝山区普通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区级)
学 校 |
项 目 |
人 数 |
行知中学★ |
田径 |
7 |
游泳 |
6 |
|
宝山中学★ |
篮球 |
5 |
健美操 |
2 |
|
同洲模范学校★ |
击剑 |
5 |
手球 |
6 |
|
上大附中★ |
乒乓球 |
5 |
武术 |
2 |
|
罗店中学 |
足球 |
11 |
吴淞中学 |
游泳 |
6 |
学 校 |
项 目 |
人 数 |
同洲模范学校 |
举重 |
15 |
网球 |
||
乒乓 |
||
篮球 |
||
田径 |
||
手球 |
||
射箭 |
||
游泳 |
||
行知中学 |
篮球 |
2 |
上大附中 |
田径 |
2 |
国际象棋 |
3 |
|
足球 |
4 |
|
吴淞中学 |
田径 |
2 |
桥牌 |
6 |
|
通河中学 |
足球 |
4 |
田径 |
||
行知实验中学 |
龙狮 |
5 |
宝山中学 |
篮球 |
2 |
乒乓 |
附件4
2021年宝山区普通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
日 程 安 排
序号 |
时间节点 |
主要工作内容和任务 |
责任部门 |
1 |
3月24日前 |
区内摸底与沟通 |
竞训科 |
2 |
3月25日 |
区教育局、体育局召开2021年体育特长生招收工作分管校长会议具体布置招生工作。 |
学生发展科 竞训科 |
3 |
3月26日 |
各招生学校将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项目、招生额度、录取办法及测试的项目、内容、时间地点等)报教育局学生发展科bstyhd@126.com邮箱。 |
各相关学校 学生发展科 竞训科 |
4 |
3月26日 |
各招生学校将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布。 |
各相关学校 学生发展科 竞训科 |
5 |
4月6日 下午14:00 |
各校按本校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在区规定的时间开始体育专项测试。 |
竞训科 |
6 |
4月9日-15日 |
各校(招生学校、学生就读学校、学生训练单位)在校内对通过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拟录取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
各相关学校 |
7 |
4月16日 上午9:00 |
各校将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中考体育特长生申报表一式三份、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三张中考报名照;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体育局竞训科审核备案 |
竞训科 各相关学校 |
8 |
4月19日前 |
相关材料报青管中心和区教育考试中心 |
学生发展科 竞训科 |